北京三公司疑冒名注册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2019-07-06  A+ A-
  6月28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冒名登记问题上必须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严厉惩处打击冒名登记行为,维护被冒用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近期,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被老板、被股东”案例时有发生;代办中介扎堆北京一些市场监管局门口,号称能通过他人身份信息伪造虚假住所证明注册公司。

  新京报讯 近日,湖南衡阳、江西南昌的2公民发现,自己成为北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们均称丢失过身份证,个人信息疑遭冒用。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受影响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撤销登记申请材料来申请撤销该次变更登记,并称将调查涉事公司冒名注册事件。

  身份信息被盗用“被老板”后进入黑名单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47岁的旅馆老板王隆翠,到当地税务局取发票时,发现自己居然还是北京海达盛天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海达盛天)的法定代表人。王隆翠描述,她从未到过北京,也没有注册过任何在北京的公司。

  和王隆翠情况类似的,还有江西省南昌市的胡冬。

  2017年10月胡冬注册公司时发现,自己还是北京昌盛冬远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昌盛冬远)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在北京亚华益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亚华益)任职监事。因为两家公司经营异常,胡冬被告知无法登记注册。胡冬称,“我根本就没在北京注册过任何公司。”

  王隆翠回忆称,“好多年前掉过身份证,很可能信息泄露就是在那一次。”胡冬介绍,“身份证在网吧掉过,好多年前了,具体时间记不住了。”

  王隆翠表示,查询后发现,自己还被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导致家庭旅馆的税票都不能拿。

  天眼查显示,海达盛天法定代表人是王隆翠,注册时间是在2012年11月5日。2014年9月11日,北京影海纵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海达盛天,同一天时间,李玉秋作为自然人股东退出,新增王隆翠为自然人股东。李玉龙作为法人退出,同样变更为王隆翠。

  根据其注册信息,7月3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海达盛天注册地已变为另一家公司。记者询问物业公司得知,“海达盛天早已跑路,还欠着物业费”。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王隆翠的信息,租房时也没有使用王隆翠身份信息进行租赁。”

  天眼查显示,2016年7月7日和2017年7月7日,海达盛天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昌盛冬远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2018年3月和7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亚华益于2016年11月17日登记注册,胡冬分别被注册为法人代表和监事。通过天眼查查询得知,亚华益在2018年3月和7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胡冬介绍,一年前,他曾来北京找到属地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反映情况,随后被告知,“需要到法院去上诉。”后来,胡冬咨询律师,律师称,一个官司的成本价15000元。因为觉得费用过高,胡冬就打消了维权的念头。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冒名登记事件

  7月3日上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公司登记不需要本人亲自来登记注册,只需要委托人带着身份证原件来办理即可。”

  “但是是不是身份证被造假,就不好说了,因为我们系统和公安系统不一样,刷不出身份证中的磁条,”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来,冒名登记注册公司后出现问题的事件不在少数,有真也有假。”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陈叔弘在发布会上的描述,《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报送材料、申请设立登记,法人、股东等不用到现场签字。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市场监管部门就依法予以登记。

  然而,陈叔弘提到,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身份信息数据和权威、专业技术的支撑,工作人员难以辨别身份证明材料的真伪,更难以兼顾“注册便利化”和“实名验证”两个方面。极少部分不法分子便刻意、恶意冒用甚至盗用他人身份办理登记。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王隆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撤销登记申请材料来申请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前来的,可以委托办理,需提交相关委托材料。被冒用人可以一并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等用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该工作人员表示,会对海达盛天进行调查。

  ■ 调查

  中介称注册公司无需本人提供相应材料就可以代办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之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记者调查发现,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门口,一些中介表示可以代办登记注册公司服务。

  7月3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刚从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内出来时,一名代办中介向记者递出名片称“600元一条龙服务。”

  这名代办中介介绍,只需要来登记注册公司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产复印件、核对确定的公司名称等信息即可代办。“本人不用来,提供资料就能搞定。”

  这名中介称,他们还能提供伪造的住所证明材料来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在其向记者提供的住所证明文件中,除住所证明的产权人的签字外,其余负责人信息等均由中介代为填写。

  对于冒名登记注册公司一事,该代办中介表示这是业内常有的行为,“如果使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就算本人不来,有复印件也可办理,其他材料,我们可以搞定。”

  ■ 背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处理冒名登记监管部门须主动作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于军此前在发布会上表示,为了健全线下企业登记实名验证手段,2018年起,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推进“全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实名验证系统”建设,已于今年3月1日上线运行。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常宇介绍,指导意见作出了一个新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把被冒用人反映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果45天之内没有其他人提出异议,也没有出现诉讼等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就可以直接认定冒名登记成立。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冒名登记问题上必须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严厉惩处打击冒名登记行为,维护被冒用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北京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游开贵表示,在登记注册环节,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查可能会存在漏洞。如果当事人需撤销申请,应先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流程,进行信息登记以及事件核对,在确定被冒名后,当事人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如产生维权成本,也可以在查实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核责任或侵权人的责任后进行索要。如果对方不予处理的,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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