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屑到处“纷飞”、果核砸伤脑门、外卖盒从天而降……高空抛物,丢掉的是文明,带来的是隐患,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东西,一旦从高空坠下,引发的后果可能就不堪设想。近日,南京建邺公安分局双闸派出所接报一起高空抛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事件,最终民警找到了这位高空抛物“肇事者”,对其批评教育后,让其罚写了“检讨书”。
家住建邺区某小区一楼的张先生最近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家里阳光房的屋顶上经常会有东西掉落砸在玻璃上,不是空的矿泉水瓶,就是一些生活垃圾,因为附近也没有监控,很是苦恼。
一天早上8点多,张先生再一次听到了东西掉落声,定睛一看居然是份外卖,里面残余的汤汁不仅洒了一玻璃,由于汤汁过重,还把玻璃给砸出了一丝裂痕。这更让张先生恼火了,势必要找出这位“肇事者”。于是,民警便根据这份外卖订单,“揪出了”这位高空抛物的“肇事者”。民警根据订单地址,找到了张先生楼上25层的这位租客徐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坦白了事实,当天高空抛物确实是她所为,因为自己贪方便,就随手往下乱扔了,现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赔偿了张先生玻璃维修费用300元。张先生碍于对方是个刚成年的小姑娘,且其一个人租房不容易,也就没有再追究此事。
民警对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高空抛物不仅污染环境,还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秩序,随后,民警罚其书写“检讨书”,希望徐某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深刻的认识和反省。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如果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可以追究抛物者法律责任。如果造成的损失比较轻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周茂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