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卢氏县人社局迎来了湖北籍农民工王某某一行5人,特地为卢氏县劳动仲裁院送去锦旗一面,感谢劳动仲裁院为自己协调解决受伤待遇40余万元。
2023年3月7日王某某及其亲属在河南省栾卢豫陕中交路建四标项目前山2号隧道工地受伤,造成肋骨、胸骨、腰椎骨多处骨折,事发后,劳资双方多次就受伤赔偿一事进行协商,均无结果,王某两人起诉至卢氏县人民法院、三门峡中院,两年内多次往返奔波,仍无达成赔偿意见。
2024年9月中旬,用人单位湖北某建筑公司找到卢氏县仲裁院,希望通过仲裁院协商调解化解纠纷。卢氏县仲裁院通过前期调查、走访摸排,多方了解,掌握一手资料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找准矛盾切口,以法为据、释法说理。经过仲裁院一个多月的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付协议,最终用人单位支付王某二人40余万元赔偿金,双方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为受伤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卢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奔着“调解为重、预防为重、服务为重”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群来访接待工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发挥仲裁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来,共接收各类来访来电390余人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2起,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48起,调解率百分之92.4,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78.5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闫涛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