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和政县举办“三·一五”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侧记

2017-03-16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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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逢三月,春光无限;消费维权,看我先行。3月14日,临夏州和政县聚兴广场公路沿线的人行道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据了解,和政县工商局、和政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城聚兴广场隆重举行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第3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咨询服务活动。县政协主席杨昌龙、县政府副县长田占清等县上领导及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领导莅临指导宣传活动。县食药局、县农牧局、文广局、烟草专卖局、县盐务局、县商务局等6个执法单位及县电信公司、甘肃云发集团公司、甘肃八八啤特果集团等32家企业应邀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据介绍,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紧紧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树立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着力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有效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共同担责,共同维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不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通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打击传销》《直销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凝聚社会共识,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
  活动现场,和政县工商、防邪办、食药、农牧、盐务、烟草、科协、药监、商务、种子公司、移动、电信、八八果品厂、云发集团等多家单位和企业的宣传展板及咨询台在聚兴广场人行道边摆开,前来咨询的消费者络绎不绝。在每一处宣传点,各单位都设立了消费投诉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
  假冒伪劣商品展台被前来咨询的赶集群众围得水泄不通。工作人员拿着市场上出现的假劣食品、烟酒、“三无”产品,从商品名称、包装、产地、防伪标识等各个细节,向围观的市民讲解真假识别的方法,并对可能遇到的消费陷阱作了提示。
  一位大妈苦笑着说,她儿子去年买了一台电器,当时买的时候,商家说得天花乱坠,可当电器频繁出现问题后,商家却不负责任,现在光修电器的钱都够买一台新电器了。工作人员提示,购买电器要买正规厂家的。
  在工商咨询台前,一位李女士向工作人员询问,“前两天刚买了一条项链,可是又不太喜欢项链的款式,现在还能退回去吗?”“目前,我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消费者买回的商品可以随便退,只有当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性能故障,在消费者要求换或退的情况下,厂家或经销商才有可能退换,但如果商家不予退换,消费者也没有办法。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只能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后行。”
  工商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拨打12315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能嫌麻烦、图省事而不予追究。”工商人员还建议消费者,到正规商场消费,保留发票,不贪小便宜,避免经济损失。
  “现场咨询和实物展示的方法效果很好,提高了我辨别真伪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增强了我的维权意识。”龙泉居民刘某说。
  工商、盐务、药监、烟草、质检、种子公司、移动、电信、八八果品厂等咨询台前也都被赶集的群众团团围住,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对照实物讲解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知识,群众听得津津有味,不愿离去。在商务、科协、防邪办、农牧、云发集团等单位宣传台前,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个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假冒商品识别、解答消费疑难、现场接待群众投诉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共同打造诚实守信的消费和经营环境,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增强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2.5万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360余人次, 受教育群众达4000余人。同时,县工商局、商务局、食药局等部门将一年来在打假治劣过程中查获的6大类35个品种价值12.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展示,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并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邓仲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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