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张德江出席会议

2017-06-23  A+ A-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首次审议监察法草案

听取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张德江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

  万鄂湘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5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协同配合中央纪委机关,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拟订了监察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讨论,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了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作了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65.6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04.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中央财政赤字140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下一步将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作了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逐项报告了中央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扶贫资金审计情况、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金融审计情况、中央企业审计情况、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后,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三点建议:继续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昆作的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财经委认为,国务院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建议批准该草案。针对反映出的问题,财经委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预算决算编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审计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王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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