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一次委员长会议

2018-02-11  A+ A-
张德江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一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月23日至24日在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一次委员长会议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月23日至24日举行。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好准备工作。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增补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有关任免案。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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