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识平:让公平正义之光照耀每一个人

2017-08-23  A+ A-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题:让公平正义之光照耀每一个人

  辛识平

  2014年,在办理河北保定市顺平县一起命案的过程中,检察官彭少勇提审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王玉雷后,发现案情疑点重重,果断提出3个“不足信”。随后,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引导侦查机制,公安机关重新对重要涉案证据进行排查,最终锁定真凶王斌,杜绝了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

  这是正在热播的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讲述的一个真实故事,堪称现代版的“刀下留人”。法治,关乎国家大计,也关乎每一个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培根这段话,其中的道理十分深刻。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很多案例都在警示,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国家的法律尊严和权威。

  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十八大以来,陈满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一批重大错案得到纠正,正是净化司法公正“水源”的扎实举措,充分彰显了党中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如果说纠错是亡羊补牢,那么突出问题导向、改革体制机制则是强基固本,对维护司法公正意义深远。

  针对权力干预司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顽疾,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机关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在权与法之间设置“隔离带”、架起“高压线”,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以责任倒逼公正、保障公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创纪录地达到了89.2%。

  针对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司法机关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门槛,全国法院一审受案数由2014年的1500多万件增加到2016年的2300多万件,95%的案件当场立案。人们吐槽多年的立案难,正在成为过去。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有新需求新期待,司法公正也不断被赋予新内容。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是一个新课题。在日前挂牌运行的杭州互联网法院,从立案到审理,从举证到质证,从开庭到调解都在网上进行,十分便捷。当法治阳光照亮网络空间,不仅是信息技术的创新运用,更是司法为民、促进公平等理念的时代升华。

  有句话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公信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司法公开驶入快车道,从于欢案等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全程向社会公开,到各级法院直播庭审超过60万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3000万份,“阳光司法”机制不断完善,既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也让人们实实在在感受司法的进步。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司法公正的“水质”也有一个不断改善的过程。只有不断开掘清澈通透的源头活水,使其更顺畅地流向千家万户,流向每一个人,才能泽被苍生、温暖人心。

  在“7·26”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厉行法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也是迈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回顾五年来的法治中国建设,“奉法者强则国强”已经成为一种信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潮流更加澎湃。读懂法治建设的中国故事,人们可以更深感受中国社会的历史性变革,更好理解13亿多中国人走向未来的信心与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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