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道路塌陷揭开城市“地下伤疤”

2020-01-19  A+ A-

  1月14日,当地应急、消防等部门到事发现场,采取人工加大型机械配合的方式搜救。

  西宁道路塌陷事故中,一名退役武警为救人坠坑负伤,其战友到医院探望慰问。

  1月14日,救援人员使用挖掘机和渣土车扩大坑洞,挖出泥土和沙石,寻找失踪人员。记者 马骏

  1月13日17时35分左右,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主干道南大街进入晚高峰,大小车辆川流不息。一辆17路公交车驶入长城医院门前的红十字公交站台,不少乘客正在此等待。

  视频显示,公交车停稳约5秒后,乘客正排队上车,前方地面突然塌陷,车头一下栽进坑内,靠近车门的乘客也一并掉了下去,站台边的一根路标杆倒伏下来。

  在随后更大面积的塌陷和燃爆中,又有更多的人坠入陷坑。据西宁市政府通报,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9人遇难,1人失踪,入院治疗的16名伤员,已出院6名,10名仍在治疗之中。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事发路段近年来多次发生地下管道破裂、道路凹陷开裂等情况,自2014年以来,西宁市至少发生了14起路面塌陷事故。公开资料可查多起事故与地下管道老化有关。

  不仅西宁,近年来,全国各城市道路塌陷事故时有发生。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地陷频发的背后,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寿命周期问题和主管部门的多头管理问题。目前,已有一些城市开始探索道路地下管网的常态化防治和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常务秘书长刘会忠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中国第一批市政管道于1979年后集中埋入地下,随着地下基础设施的老化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增多,道路塌陷事故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不应该只是遇到事故再应急,而应该学习好的经验,采取预防为主的态度。”

  致命塌陷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后的数十秒内,公交车仍在不断陷落,几名市民陆续到陷坑边缘试图营救,但很快更大面积的塌陷发生了,连同一名男孩儿在内的几名营救者也跌入坑中,几秒后,坑内出现火光,烟雾升腾起来。

  事发时,16岁的刘天俊(化名)正从马路对面小区走出来,他立马翻过栏杆上前施救。

  刘天俊看到,陷坑内有一根原本埋在地下的水管断裂,水正在不断流出来,断裂口正对着公交车头,水管旁还有不少较细的管线。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段现场视频也显示,在深坑中,车头陷落处的上方,水流正在从一段断裂的金属材质管道中源源不断涌出。

  1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一位参与救援的西宁市供水集团工作人员处确认,断裂的水管为铁质,直径约50厘米,目前尚不能确定是否在地陷之前就已经损坏。

  消防人员赶到后,给公交车拴上绳子,包括刘天俊在内的路人帮助消防员一块儿拖拽,“有五六根绳子,一根绳子有三四十个人在拉”。

  一位当时参与营救的市民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从附近家中拿来了绳子和锤子,把后车窗打碎,从车内用绳子拉出了五六名乘客,“车上的人都好好的”。

  救援正在进行时,第二次燃爆发生了。刘天俊回忆,他当时正忙着从车里拉人,坑内又传出一声炸响,火光蹿出地面,烟云升到三四层楼高的位置,强度明显大于第一次。

  据西宁市政府通报,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9人遇难,1人失踪。事故中的17名伤员均被就近送往红十字医院,目前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公交车司机也被成功营救了上来。1月15日,这名女司机的哥哥告诉新京报记者,妹妹目前仍在ICU,但已脱离生命危险。他称,根据心理专家的建议,家人现在还不敢问她事发时的情形,也不敢谈及伤亡结果,“我们不想刺激她。”

  参与救援并在后续塌陷中跌入坑中的男孩儿也住在医院病房中。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男孩儿13岁,当时和母亲、哥哥、弟弟四人正在下车,他和哥哥已经走到安全位置,返回营救时,刚把弟弟抱上来,就在第二次塌陷中掉了下去。目前兄弟三人均已获救,但母亲在此次事件中遇难。

  监控视频流出后,这名男孩因救人受到舆论关注。但家属称,男孩虽然身体没有大碍,但由于受了惊吓又失去了母亲,精神状态很不稳定,“就是哭”。

  事故原因仍待专家确认

  新京报记者走访得知,事发路段近年来曾有过几次维修。

  1月15日晚,参与现场救援的一名供水公司工作人员透露,事发路段地下水管“裂过好多次了”,“把那管子换掉就好了。”

  公交站附近商户程力(化名)也记得,2019年初,事发路段的地下自来水管曾经损坏过,他路过时看到,供水公司在抢修,把路面挖开一个三四米长的开口,“还停了两三天水”。

  就在事发前不久,该路段还维修过一次。

  周边一商户表示,去年10月份以来,事发地前后约100米长的路面上开始出现大大小小的凹陷,深度约一两厘米,直径小的如拳头,大的有“一人腰粗”。到了12月份,他发现凹陷的地方新铺了沥青。

  现场视频也显示,事发马路上有两块方形区域,颜色比周边路面更深,而公交车就陷入其中一个方形区域中。

  1月17日,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去年事发地附近路段的确做过道路修复,“路面不平整把它铺平”。但该工作人员不确定修复路段是否包含塌陷地。

  道路之所以会出现塌陷,或有多种原因。

  西宁市城中区建设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路段位于西宁市老城区,主干道出现类似问题,“多半可能是地下管网出现了问题”,导致“跑冒滴漏(注:液体、气体进行存放、运输等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及操作不当而产生跑气、冒水、滴液、漏液的现象),道路出现沉降”。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常务秘书长刘会忠也认为,由管线老化引起的次生灾害或为造成此次西宁路面塌陷事故的主要原因。

  刘会忠判断,一方面,从地质结构来看,西北地区多粉末状的湿陷性黄土,一经水流冲刷很容易流失,形成空洞;另一方面,“供水或排水管道泄漏很容易引起土壤流失,形成空洞,最终造成路面塌陷。”

  不少商户还反映,事发公交车站是2015年前后从北边二三十米远的位置挪过来的。为了修建新站台,原来的人行道被截去一块儿,公交车进站路段被拓宽。

  刘会忠告诉新京报记者,地下管线一般会铺设在绿化带和道路边缘地带,道路一旦拓展,原本的管道将可能承载更多的地面压力,“公交车站车辆比较多,人员比较多,容易引起管线承载力的问题。”

  1月16日,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技术科科长靳海炜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地周边存在防空洞,“防空洞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为了寻找最后一名失联者,我们还把老图纸找了出来,配合其他救援人员搜索排查,但是还没有排查到”。

  1月15日,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养护科副科长扶涛涛向新京报记者分析,防空洞也可能成为道路塌陷的诱因之一。上世纪60年代,中国深挖洞、广积粮,许多大城市建了很多地下防空洞,有可能是“外部管道渗水,水渗到了防空洞里,水土慢慢流失,造成塌陷。”

  刘会忠表示,导致一场事故的发生有很多细节需要考量,权威事故原因还要等待官方调查后才能确定。

  城市道路塌陷进入集中爆发期

  在西宁,道路塌陷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从2014年开始,西宁市至少发生14起路面塌陷事故。在程力的记忆中,这几十年间,他也曾碰到过两次,都发生在马路中间。

  不仅西宁,刘会忠表示,近年来全国各城市路面塌陷事故有不断增多的趋势,逐渐从一二线城市延伸到三四线城市。

  据北京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研究中心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共同发布的《2018年10月-2019年9月全国地下管线事故分析报告》,2018年10月-2019年9月,公开新闻中可收集到的全国地面塌陷事故共142起。

  扶涛涛告诉新京报记者,据郑州市政部门的观察与总结,道路塌陷在各个城市的爆发时间不同,但有规律可循,“一般与基础设施的寿命周期和城市的运行时间密切相关。”以郑州为例,郑州1954年成为省会,迄今很多给排水设施已经运行60余年。他所在的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统计过,从2015年到2017年是郑州道路塌陷高峰期,其中2016年达到峰值,是前一年的五倍还多;且带水管道老化在郑州的道路塌陷原因中占到八成。

  根据住建部2012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城镇给水排水设施中主要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地下管道,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

  根据公开资料,西宁从1949年成立市政府,至今已60余年。

  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地面坍塌防治部部长雷呈斌也向新京报记者表示,“道路塌陷是城市发展到现在诞生的一种城市病,背后是上世纪城市化之初,建设标准低,建材质量和使用环境都不如现在,加之施工等带来的扰动,使老化管网进一步加剧破损。以深圳为例,虽然建市才40年,但很多工程都到使用寿命了。”

  据《深圳商报》2015年2月10日报道,当天上午,罗湖区北斗路附近正在建造的地铁9号线工地周边突然发生塌陷,市住建局回应称,“由于水管老化破裂导致地下水土流失引起地面塌陷。”

  另一方面,雷呈斌表示,几十年间,我国多项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过多次修订。随着标准提高,有些废弃设施同样会形成灾害隐患。

  据公开报道,2017年8月,合肥市瑶海区琥珀名城和园小区曾发生一起地面塌陷。后经查实,可能是原废弃厂房遗留下来一截管道,长期埋在泥土里,下雨时,水带动土流到这截废弃管道里,造成水土流失,土质变得疏松,导致地面塌陷。

  道路塌陷防治困境:经验少、管理乱

  随着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增多,道路塌陷治理成为了一个新难题。

  雷呈斌表示,许多城市“一是没有处理经验,遇到问题容易手忙脚乱;二是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在道路塌陷事故处理中,各部门职责不明确。”

  针对道路地下管网的日常维养,西宁市城中区建设局规划建设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都是各管各的……我们是监管部门,只负责路面,排水管网跟自来水管网是不同单位负责的,市政中心负责道路养护,电力部门、通讯部门都是各自的。”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事件发生后,西宁市政府和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应急救援、公安、消防、电力、供水、燃气、人防等多个部门的1000余人参与救援。

  1月17日,在救援现场,新京报记者仍能看到穿着各色制服的救援和支援人员分散在事发地周边。400多米的路段内,停满了各类救援和施工车辆。

  对此,刘会忠认为,目前国内多数城市面对此类问题,是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处理,并没有统一的责任单位。“道路塌陷涉及的部门比较综合,路本身归交通部门管,地下管线中,市政管线、通信管道、电力管线等都有不同的部门负责。”

  对于出了问题谁来负责,上述工作人员称,“谁的问题出现了就是谁的,(南大街)那条路本身就是老路,后续的管线也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求陆续增加进去的,除非城市的大型规划,才由市一级部门重新统一规划。”

  不仅仅是西宁,其他城市也遇到了类似问题。

  扶涛涛称,即便是同一管道,在不同城市也可能由不同部门负责,“比如排水管道在有些城市由市政部门负责,有些由水务局来管。管线分属不同行业,区别太大,全国很难同步,没有专门协调这个事情的部门。”

  雷呈斌也表示,“各城市根据需要自己组建部门和牵头单位,有些是发生问题后临时组建的。”

  深圳是最先为防治坍塌事故组建专门领导小组的几个城市之一。据公开报道,2013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横岗一路段发生塌陷,事故致5人遇难。

  2013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防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宣布成立深圳市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委、水务局、燃气集团、交通委、地质局、地铁集团等十多家单位。

  雷呈斌回忆,即便组建当年,由哪个部门主管领导小组也在内部引起了争执。“刚开始各部门间相互推脱,出现了政府指挥得动哪个部门就放在哪管的情况。担任组长的常务副市长刚好主管应急办,当年就暂时由应急办主管。”

  将道路塌陷防治工作加入“城市体检”

  2018年3月1日,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的第一个国家团体标准《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规范》(T/CMEA2-2018)开始实施。

  上述《规范》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等存在疑似塌陷路段,均应进行周期性塌陷隐患检测,其中,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重要道路及商业繁华街道检测周期为6个月;地下管线复杂路段、道路坍塌频率较高的路段检测周期为6个月。

  不过,扶涛涛表示,这一标准在各地实施情况“并不乐观”。一方面是因为塌陷事故在很多城市发生几率不高,还未造成很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主管部门的防治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最新防治技术还是新兴事物,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

  近年来,随着地陷事故频发,不少城市也开始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式应对,发展为探索常态化的防治和管理。刘会忠表示,“很多率先暴露问题的地区都已经有了更完善的防治、管理措施。”

  2014年底,郑州市西三环发生“16塌”事故,从2014年4月份开始至少坍塌了16次,引发媒体持续关注。2015年,郑州市政部门引入道路地下隐患探地雷达检测和排水管道机器人检测,并列入历年城建计划。

  根据郑州市政府官网,从2015年开始,郑州每年探地雷达检测出地下空洞近30处,管道机器人检测污水管道444公里、3级以上缺陷管道21.16公里,为治理管道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深圳,据公开报道,地面坍塌防治工程成为深圳市2014年启动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之一,三年总投资24亿元,对全市道路、暗渠、管线、基坑和地下工程等坍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实施整治工程。

  如今,深圳逐步在市、区两级政府设置地面坍塌防治办,同时建立起一套涉及28个部门的完整工作机制,并对突发性道路坍塌事故形成一套应急预案。

  雷呈斌表示,对于事故处置方面,深圳本着“谁引发谁处置”的原则:如果事故是排水管渠破裂引起的由水务局专业队伍处置,其他部门配合;如果由修建地铁引起的塌陷,由轨道办进行灾情处置。中间和事后还有专家进行鉴定,实现一套健全的流程。

  多位受访专家还认为,应该把道路塌陷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入到“城市体检”中去。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去年3月,住建部启动首批“城市体检”试点,建立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着力治理“城市病”。长沙、广州、南京等11个城市组成“第一试点方阵”。西宁不在其列。

  刘会忠认为,目前“城市体检”还没有详细的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地下基础设施已经进入中老年,它们能不能支撑城市的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承载力,也需要定期体检和评估。

  据悉,目前,针对煤、气、水、电管网等设施,青海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1月17日晚,西宁市政府在发布会上称,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及地下管网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记者 张惠兰 李云蝶)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国社会新闻调查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