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煤业集团原董事长覃道雄一审被判刑9年

2018-05-22  A+ A-
  新华社长沙5月22日电(记者陈文广)22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金时代)原董事长覃道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覃道雄利用其担任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和黑金时代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人事安排、工程发包、工程款支付、企业改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许晓霞(另案处理)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代为支付的各项费用等,价值共计人民币207万余元。另查明,被告人覃道雄利用担任黑金时代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的书法作品举行首发式,并以招待费名义在本单位财务报销5.5万余元相关费用。

  2008年3月,被告人覃道雄在未经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私自同意集团下属子公司湘能公司收购长田煤矿。长田煤矿因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过户并办理扩界扩能手续,被列为关闭煤矿、保留矿权。被告人覃道雄未督促湘能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达10129万余元。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覃道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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