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华楠、周春雁决定逮捕

2019-04-20  A+ A-
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华楠、周春雁决定逮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华楠决定逮捕

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华楠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春雁决定逮捕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春雁(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春雁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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