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12-05-04  A+ A-
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河北、吉林、广东、福建省律师协会:

 


  现将全国律协秘书处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你们征求意见。请组织研提修改意见,并于2012年5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联 系 人:王焱   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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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进一步发挥律师队伍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律师文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 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律师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律师文化是律师这一职业群体在长期的专业法律服务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价值理念、行为方式、职业操守、精神风貌、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律师职业共同具备的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的集中反映,是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广大律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制宣传等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具体行动。律师文化具有精神引领功能,律师文化作为一种理性和自觉的文化,蕴含着广大律师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使律师具有认同感、归属感、使命感,能够增强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有利于树立律师的共同理想,为律师队伍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律师文化具有理念导向功能,理念和共识指引律师行为举止,让律师法律服务更具高尚之目的,使律师职业向外释放出文化张力。律师文化具有行为约束功能,引导律师行为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律师文化具有形象塑造功能,先进的律师文化可以塑造起律师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现出律师良好的精神面貌,有效提升律师的公信力,扩大律师的影响力。律师队伍能不能形成行业精神,进而奠定共同的思想基础、价值追求和职业品质,决定了律师事业能否在社会中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律师文化特有功能作用,为律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正确的精神引领和价值导向,是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内在需求的积极回应。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律师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对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突出中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优越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律师是一个高度自律的职业,是一个高尚神圣的职业。律师职业的特点和使命尤其需要先进的律师文化作为保障和促进。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行业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律师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逐步提高,职能作用日益凸显,人员结构日趋复杂,执业环境差异增大,思想文化走向多元,价值选择倾向多样。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律师队伍构建什么样的精神世界,形成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取得什么样的职业共识,成为我国律师行业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律师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广大律师靠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约束,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但是,少数律师执业观念有偏差,未建立正确的职业信仰,缺乏正确的精神支撑和价值观指导。近年来,我国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各地提高了对开展律师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了对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有的地区还下发了指导性意见,加强对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一些地方还开展了律师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深入推动律师文化建设实践产生了积极作用,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律师文化建设仍然是我国律师工作的薄弱环节,律师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文化建设,迫切需要深入探讨并逐渐培育和形成一个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能够展示律师形象、符合我国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并为广大律师普遍认同、愿意遵循的共同执业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
 

  二、准确把握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四) 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建律师工作的意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为目标,以律师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己任,以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的执业精神为核心,以律师诚信文化建设、律师制度文化建设为重点,以载体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律师文化建设研究为基础,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保障和促进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 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要求,遵循中国特色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律师核心价值体系,反映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本质特征;始终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引导广大律师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切实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促进将律师文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坚持突出律师主体地位,贴近律师工作、生活实际;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驱动力和重要抓手,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载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六) 总体目标。构建与我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理论体系,为律师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科学指导。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核心价值观,巩固律师事业共同思想基础,显著提升律师文化凝聚引领能力,律师队伍职业信仰进一步坚定,职业精神进一步弘扬,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为律师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载体更加丰富,促进律师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能力水平切实提升。
 

  三、始终坚持律师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七)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在律师队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指引律师队伍共同奋斗的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八) 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行动指南,在深入研究自身职业特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凸显时代特征、符合律师职业特点的律师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让律师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真正成为律师队伍的普遍共识和实际行动,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实践。新的时代条件下,符合律师职业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要以“忠诚”为基石和政治本色,以“为民”为宗旨理念,以“公正”为神圣职责,以“明法”为执业素质,以“厚德”为执业操守,这是党和人民对律师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律师队伍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将律师执业精神纳入律师教育培训的内容体系,在律师队伍中广泛开展律师执业精神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讨论,真正把律师执业精神内化于心。将弘扬律师执业精神与律师法律服务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律师执业精神的感染力、凝聚力,引导广大律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执业观,克服金钱利益至上的错误思想导向,真正把律师执业精神外化于行。 
 

   (九) 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体现。紧密联系实际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围绕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出发点,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使广大律师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律师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和职责使命,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四、牢牢把握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重点

  (十) 进一步加强律师诚信建设。诚实信用是律师执业之本。充分发挥律师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精神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积极引导律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加强修养、勤勉尽责,严于律己、重诺守信,以诚信立人、诚信执业。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律师诚信体系,一是完善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评定机制,对律师事务所的诚信教育、业务拓展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量化分析,确定信用评定标准,对不达标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有效监督。二是完善律师诚信执业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客户反馈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渠道,通过各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律师执业情况的监督。三是完善律师诚信执业的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性组织职能,加大协会行业自律监管力度,依法对违规违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做出处分,强化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责任,保护诚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四是实行律师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推广法律服务诚信首告制度,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良记录制度,推动律师队伍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十一) 进一步加强执业能力建设。通过进一步加强执业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推动者。认真组织实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2——2015工作规划》,完善律师培训工作机制,实施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坚持律师文化建设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持续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活动,通过开设阅览室、推荐书目、指导阅读、举办业务研讨交流会等活动,推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律师除了阅读专业知识的书籍外,还要大量阅读科技、经济、金融、文化类书籍,不断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陶冶思想情操,提升文化品味,提高文化素养。
 

  (十二) 进一步加强职业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是现代法律服务业的一项基本要求。狠抓《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规章和行业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出台《律师文明执业公约》、《律师文明用语指南》等一批行为指引,进一步严格规范律师职业行为。律师事务所要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2——2015工作规划》的要求,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  进一步加强执业自律建设。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律师执业自律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革创新。建立覆盖律师执业活动的各个层面、渗透律师执业领域的各个环节的律师执业自律规范,适时修订全国律协和地方律协制订的行业自律规范,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性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自律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行业监管,强化律师协会行业自律职能,加大对违法违纪律师的查处力度,树立行业威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将律师执业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律师行业自律性管理和律师队伍的自律建设。
 

  (十四) 进一步加强职业形象建设。把广泛宣传发动的本身作为汇聚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作为推进律师文化建设的过程。有条件的协会,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合作,设立宣传律师工作的专栏、专题节目,拍摄宣传律师正面形象的电视专题片、电视剧、电影,构建律师文化现代传播体系,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五、不断创新律师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载体

  (十五) 开展多样的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周”、“律师文化建设巡礼”、“律师文化论坛”等律师文化活动,形成律师行业的整体合力,营造律师文化建设环境。调动律师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的热情,广泛组织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推动管理规范、文化深厚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社会开放日”,每年定期向社会开放,让社会大众实地了解律师行业。认真组织开展律师宣誓活动,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增强律师职业的庄严感和荣誉感。
  

  (十六) 抓好会刊、所刊和网站建设。把协会会刊、律师事务所所刊办出风格,办出特色,充分发挥会刊、所刊的精神引领作用,使会刊、所刊真正成为荟萃律师思想文化的精神家园和交流律师工作方法、业务经验的重要平台。加强网站建设,在协会网站、律师事务所内网上开设律师文化建设专栏,为广大律师加强学习、参与文化建设提供有效载体。
 

  (十七) 营造良好律师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大厅、走廊等公用区域,建立“文化长廊”、“文化橱窗”、“文化墙”,展现律师精神风貌。有条件的地方可开辟专门场所,建立律师历史展览室、博物馆,宣传和展示律师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律师事业的发展成就。开展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评比活动,通过精心设计所徽、所训、创办或改进所刊、所讯,设立图书阅览室、文艺活动室,打造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
 

  (十八) 繁荣律师文化创作。加强律师文化史料、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利用,开展老律师口述史研究,记录和整理律师行业发展的历史,编辑出版一批高质量的律师文化专题刊物。鼓励作家、剧作家、编剧等文艺工作者、文艺创作者深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前线,体验生活,创作出一批时代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律师文艺作品。
 

  (十九) 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结合实际设立律师文化研究委员会或小组,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时间、人力和财力,继续把律师文化建设的研究工作向前推进,争取涌现出一批成熟的研究成果。广泛动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共同参与,凝聚一批关注律师行业发展、有专长、有见地的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和文化部门、宣传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既尊重一般文化的共性,又尊重律师文化的独特个性,既善于从哲学、政治学、法学、文化学、伦理学、管理学、法制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视角,又善于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现状与未来等多个层面展开广泛深入研究。坚持洋为中用,重视吸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多做律师业发达的西方国家的法律执业精神形成与发展的研究思考,多做基础性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十) 推进律师文化对外交流。努力推进律师文化对外交流,通过举办中外律师文化研讨会、论坛等形式,开展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同行的文化交流,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律师文化交流格局,进一步提升中国律师文化国际影响力。
 

  六、切实加强对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律师文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作为关系律师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把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当地律师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位置。全国律协已专门成立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各地律师协会要因地制宜成立律师文化建设指导工作机构,领导和推动律师文化建设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律师文化建设指导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
 

  (二十二) 创新机制,增强实效。不断推动律师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考核评价、成果传播等方面的机制创新。编制规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律师文化建设取得实效。把律师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巩固。
 

  (二十三) 树立典型,加强示范。根据律师文化建设的实践需要,及时总结推广律师文化建设的新鲜经验,全国律协将适时推出一批全国律师文化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各地律师协会要加强律师文化示范建设,大力表彰致力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和激励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律师行业文化建设整体发展。
 

  (二十四) 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单列文化建设经费,增加开展文化建设交流、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文化活动场所展示、文化史料博览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律师文化阵地建设,确保律师文化建设能够顺利开展。
 

  各地律师协会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真正把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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