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无知的老百姓在1958年以650元的森林费购买宽头山4亩多林地,当初没有办理证件,只给了本人一张森林费的收据,全村都是这种方式把山林分给了个人。2008年缴纳了申请办理林权证的办理费用10元,到如今什么也没看到。
2012年县公路局为缓解交通压力改道征收了位于此山林脚下我家的建房,协议上也载明除修路用途剩下的山林以及地归本人所有。
直至2014年11月村委书记石水泉以土地归集体所有为由,强行毁林平地开发商铺,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将集体土地占为己有,对社会进行有偿拍卖,以每份地15万卖出我家大致有13份左右(此举都有据可查)现在房屋基础都已经打好,马上要违法建房了,直到现在也没有对本山林的侵权占有及毁林进行补偿,也对本人的诉求也不予理睬。
本人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这想请领导们为民做主,停了这违法的建筑施工还我一个公道。谢谢!
杨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