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部分车企开始调低汽车销售价格,油价、汽车零部件等相关产品价格也有所下调。高峰表示,这降低了消费者购车成本、用车成本;汽车制造企业可以将更多资金投入产品的提档升级,给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总体上看,增值税税率下调有利于促进汽车消费。
2018年,限额以上汽车类消费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26.8%。在2019年4月4日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将多措并举提振汽车消费。
多措并举,全面提振汽车消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从优化环境、增加供给、促进升级、拓展消费等重点方面入手,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优化市场环境,重点加大对未按要求明示价格、加价销售、强制搭售、违规限制经销商经营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努力营造竞争有序、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拓展供给渠道,深入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汽车消费需求。
三是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将推动出台促进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二手车交易的法规、规章和相关国家标准,取消机动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放开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完善促进汽车消费的长效机制。
四是促进汽车后市场发展,努力拓展汽车消费空间。积极推动汽车赛事、汽车旅游、汽车文化、汽车改装等相关产业发展,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刺激二手车交易
二手车限迁指的是部分地区采取限制环保标准、限制年份等措施,避免外地二手车大量进入本地市场。限迁政策对二手车流通形成阻碍,对二手车市场活力造成影响。
事实上,取消二手车限迁从2016年就已经开始。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人民政府不得制定“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京津冀、江浙沪、长三角三大区域有特殊要求的15个城市除外。已实施二手车限迁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该文件公布后,部分地区陆续取消限迁政策,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并未取消。
2017年3月,商务部、公安部、环保部联合发文,再度提出各地应加快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要求各地在当年4月14日前将政策落实情况上报,对取消二手车限迁进展缓慢的地区将提请国务院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商务部也数度提及继续推进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2018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后,多地宣布取消限迁政策。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简称“中汽协”)2019年2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二手车累积交易1382.19万辆,同比增长11.46%;累计交易金额8603.57亿元,同比增长6.31%,全国二手车交易量已实现连续6年的增长态势。但2018年的新车销量为2808.1万辆,二手车的交易量不及新车的一半。
中汽协数据还显示,2018年二手车交易转籍比例提升至26.21%。2019年1-2月,二手车转籍比例进一步提升至30.41%。二手车转籍比例不断提升,与全面推进取消限迁政策密切相关。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郑书伟表示,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的结构和特点在发生变化。前几年,我国汽车消费增长比较快,每年新车消费近3000万辆;近年来,汽车消费增长点由原来的以城市为主转向农村地区,由新车消费转向二手车消费。在国际上,二手车的交易量要比新车消费量大得多,我国的情况却是新车消费量远远大于二手车交易量。随着“取消二手车限迁”等相关政策的出台,对二手车的流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二手车交易量的增速加快,说明汽车消费结构在发生变化。
为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再利用松绑
关于机动车报废更新,已经有相关政策和文件出台。2019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对原文件的主要调整在于: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五大总成”指的是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按照此前的政策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最新《草案》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物尽其用。同时,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回收信息系统,回收企业应当如实记录“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回收信息系统。
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在2月22日的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这是适应循环经济的需要,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汽车的积极性。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郑书伟表示,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会增加报废汽车的剩余价值,有利于调动车主报废的积极性,会促进车主及时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车,这会对汽车的消费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此外,《草案》还删去了对回收行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规定,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王炳南表示,这一调整解决了民间投资进入壁垒问题。在原来规定下,部分地市只设立一家回收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客观上造成了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限制了一些民间资本的进入,回收企业也缺乏升级改造的动力。《草案》在制度层面上取消对数量控制的要求,有利于各路资本进入该领域。
郑书伟还提出,汽车报废拆解是汽车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调整回收拆解的价格,提高车主报废拆解的积极性,将会给新车消费置换出空间。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是2.4亿辆,按照国际4%-6%的平均报废比例,未来我国汽车报废的规模是相当大的,消费者把一些需要报废的汽车及时报废,对新车和二手车的消费都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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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配套措施进展如何?
高峰表示,关于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目前商务部已经召开了几次座谈会,听取了有关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也正在征求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意见。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相关工作,以配套法规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确保外商投资法按期顺利实施。
高峰还介绍,关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改委、商务部正在做好负面清单修订的相关工作,推动外资在更多领域独资经营,进一步加大在自贸试验区压力测试的力度。同时,商务部正在抓紧清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措施,确保实现负面清单以外的市场准入内外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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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否放弃WTO特殊与差别待遇?
高峰回应称,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贸组织广大发展中成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世贸组织的一个基本原则。这充分体现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任何成员都有选择自己对外经贸政策的权利,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
高峰表示,中方对于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已经十分明确。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回避应尽的国际责任,愿意在世贸组织中承担与中国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义务。事实上,中国也是这样做的,还将继续这样做下去。同时,中国也会同其他发展中成员一道,坚定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基本权利,发出共同声音,维护发展利益。
高峰表示,希望世贸组织所有成员能够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共同努力推动世贸组织改革,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记者 顾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