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3时,王春贤对海星宝理财平台及理财产品“零星宝”出现的问题进行回应。视频截图
海星宝理财平台发布的理财产品“零星宝”下架及赎回公告。微信截图
4月20日下午3时,厦门盛融星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贤,突然出现在某直播平台的直播画面中,不过他并非录制节目,而是对所运营的海星宝理财平台及理财产品“零星宝”出现的问题进行回应。4月8日,海星宝理财平台发布公告,下架活期理财产品“零星宝”,致使大量客户无法赎回投资。
王春贤等负责人在直播中称“零星宝”下架是因为监管政策层面等原因,并推出“资金快速赎回”方案,赎回资金的投资人须再向平台缴纳15%的手续费,剩余资金半数还要用于置换关联公司股权。该方案随即引发投资者质疑。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零星宝”下架之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下发通知,明确未取得金融牌照的网贷机构将被取缔。有投资者因此怀疑,“零星宝”下架疑与运营方资质有关。已承诺今年6月底“清盘”的海星宝理财平台一客服人员也于前日证实,“零星宝”因国家政策不允许而“正常下架”。
“零星宝”下架 投资人受损
海星宝互联网理财平台官网显示,该平台主要为借款人和投资者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双方完成资金匹配的中介服务。2015年,海星宝理财平台在上线同年推出理财产品“零星宝”。
根据海星宝理财平台上的介绍,“零星宝”是一个可以“当日计算利息,次日可以提现、年化利息8.88%的活期产品”,以此吸引了大量投资人。
今年4月4日,有投资人发现,海星宝理财平台手机APP不能正常运行,“零星宝”投资无法取出。至4月8日,海星宝理财平台官网发布公告,平台将下架“零星宝”产品。对于下架的原因,公告称是由于资产端技术的集合匹配的难度、业务坏账的抬升,以及P2P备案监管政策层面对“零星宝”的合规性要求和最新对互联网资管的禁止所造成。
“还没尝到甜头,钱就没办法取出来了”,23岁的王盼(化名)是湖南一所高校的大学生,她于今年年初成为“零星宝”的投资者,将存了一年的积蓄1万余元全部投入其中。
“零星宝”下架前后,王盼和投资者们收到了海星宝理财平台发布的一系列消息。“4月7日海星宝发布公告说限制提现,还要收取投资账面总额的8%作为手续费,4月9日又对手续费进行调整,从原来的8%上调到15%”,王盼和多位投资者认为,这些都是海星宝理财平台“霸王条款”。
王盼说,因担心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失她选择赎回,扣掉15%手续费即损失1500元后,还剩下8500元的本金,但这笔钱至今仍未到账。
负责人直播“解说”善后方案
4月20日下午3时,“零星宝”被下架约两周后,运营海星宝理财平台的厦门盛融星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盛融星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贤现身,他通过映客直播针对“零星宝”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
新京报记者观看直播回放录像发现,在一个半小时的直播中,王春贤及平台另外两位负责人实际讲话内容不到40分钟,其余时间或是调试设备,或是默不作声。
在直播中,王春贤等回答了投资者关于“零星宝”投资者赎回金额的两种方案。
“投资者除15%的手续费外,剩下的85%的一半即42.5%的资金会折合成为平台投资的关联公司的股权,投资者只能拿回总额的42.5%的资金。”王春贤称,该“资金快速赎回”方案“是为了保障平台资金链不断”。
如果不选择“资金快速赎回”方案,投资者将会获得公司在厦门固定资产的分配权。王春贤称,公司还开通了不收手续费的普通赎回方式,“每日仅仅可以赎回总持有份额的千分之一,每天只允许赎回一次。”也就是说,投资1万元,每天只能赎回10块钱。
王盼和其他观看直播的投资人则表示,这是公司单方面的说法,没有证据能证明其真实性。
■ 追访
理财平台6月底“清盘” 资质存疑
新京报记者从海星宝理财平台官网获取的《零星宝产品投资协议》显示,乙方为厦门盛融星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盛融星投公司主要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等。在其经营范围内,新京报记者并未找到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营业项目。此外,海星宝理财平台官网没披露相关的运营数据、报告等信息,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
去年12月,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已补齐资管业务牌照的网贷机构经过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日常经营;无牌照,但存量归零、无新增的机构必须出承诺书,限期变更;无牌照,有存量的机构将会被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有业内人士介绍,随着网贷备案大限的临近,目前业内正在紧锣密鼓地启动相关整改。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理财产品“零星宝”下架同时,海星宝理财平台已发布消息,承诺该平台将在6月底进行“清盘”。
4月25日,新京报记者联系海星宝理财平台,该平台客服人员称,“零星宝”下驾“是国家政策不允许,属于正常下架。”对于收取投资人15%手续费后如何兑现赎回,该客服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记者还多次联系盛融星投公司及多家关联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 律师说法
赎回投资收手续费属“霸王条款”
截至4月25日,新京报记者加入“零星宝”投资者建立的2个微信群和4个QQ群,每个群的人数从40余人至500余人不等。在一个微信群里,有投资人不断表达自己“绝不快赎(资金快速赎回方案)”的意向。还有投资人统计,仅在一个“海星宝”维权QQ群里,涉及投资数额就接近8000万元。
而在王春贤直播回应后,许多投资人在维权群里依然表示不满,并称将通过报案、起诉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游开贵律师表示,投资人在对产品进行投资时会和运营方或者公司产生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来说,海星宝理财平台下架“零星宝”理财产品属于单方责任,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公司违约,投资者不受影响,所投入的资金也能全额赎回。但就15%手续费,游开贵称属于“霸王条款”,投资者可以拒绝,并对其进行起诉。(记者 游天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