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踩雷,这七种退市情形请高度关注

2018-08-28  A+ A-
  编者按:中国证券市场经过28年发展,正走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发展轨道。近期,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退市制度的建立、实施及持续完善,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促进A股市场健康发展,引导资本市场回归本源服务好实体经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此,新华网财经部推出《退市路上看A股茁壮成长》系列策划,此篇为《防踩雷,这七种退市情形请高度关注》。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杨晓波)今年已经有5家上市公司确认退市,随着退市常态化的推进,可以预期未来退市的公司数量将会增多。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买到的股票退市,则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提前规避一些可能出现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

  按照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最新的退市规定,A股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业绩不行,违法违规。根据这两条线索,可以窥见一些避免踩上退市公司的雷。比如财务造假、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欺诈上市、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企业违规造成的,因此可能涉及到退市的公司。具体这些情形投资者要格外关注。

  情形一:IPO欺诈发行

  上市公司IPO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

  情形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

  情形三:年报造假

  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

  情形四:误导性陈述

  四是上市公司在申请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

  情形五:5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情形六:交易所认定违法行为

  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情形。

  情形七: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

  证监会发布最新的退市《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要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专业人士有何补充?

  在专业人士看来,投资者该如何规避退市股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提示,考量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这类公司违法、违规的概率会大一些,比如,经常爱更换名字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换频繁的公司,变换重组题材或者热点概念股吸引投资者加入的公司,以及屡次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被监管部门披露违规的公司,这类公司容易有造假或者违规的冲动,投资者如果一时冲动追涨买入这类公司的股票,陷入雷区的概率就比较大。

  踩雷了莫慌,维权律师这样说

  如果真的不小心“踩雷”了,投资者该怎么办?

  “如果投资者购买的股票之所以退市,不是因为这家上市公司正常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导致的,而是上市公司违规造成的,别人违法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就可以索赔。”作为资深维权律师臧小丽建议。

  此外,有资深投资者提醒,对于退市整理期的股票,虽然整理期末端市场会有反复,不过往往也潜藏较大风险,不建议投资者参与此种情形的股票。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国社会新闻调查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