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十条措施为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十条措施为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访省司法厅厅长贾文雅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厅长贾文雅。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贾文雅说,省司法厅为此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围绕完善民营企业相关法律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质效、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着力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重点加快推动涉民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2018年以来,省司法厅废止了《环境保护产业管理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等省政府规章12件,采取“打包”方式修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15件。对我省现行的188部地方性法规和223部省政府规章进行再次梳理确认。经清理,全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50项、取消6项;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32项;各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422项,着力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环境。
良好的法治环境,离不开严格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省司法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依托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及时录入事前、事后公示内容,让民营企业看得清、读得懂、用得上,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
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18年,省司法厅以小微企业和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困难的民营企业为重点,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方、一对一精准帮扶等方式全面诊断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排查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目前,全省已为10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共帮助企业排查风险隐患8大类168项,出具法律意见1130条,完善规章制度208项。
同时,大力开展“公证服务进民企”以及“减证便民企”等活动,推动公证机构主动上门走访民企,积极开展公证法律宣传和咨询,打通公证服务民企“最后一公里”。认真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最多跑一次”清单等措施,进一步压减办证时间,为民营企业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协调、优先解决的“三优”服务。
“下一步,我们还将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行业主管部门、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贾文雅说。(记者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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