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2019-02-02  A+ A-
原标题: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为确保2019年春节假期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交管局、天津市交管局、河北省交管局联合发布通告,自2019年2月4日0时至2月10日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京津冀三地高速公路通行。

  通告要求,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除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运输车辆每日7时至19时可以通行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外,禁止其它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记者高珊)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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