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6日召开

2019-03-19  A+ A-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6日召开

  3月17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3月26日召开,会期预计2天。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会议将传达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继续审议《河北省统计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审查批准《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保定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制度的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记者高珊)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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