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发出紧急通知 河北:强化各项防控措施 全面打赢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2019-03-30  A+ A-

 原标题:强化各项防控措施 全面打赢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春季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当前,我省气温回升快、有效降水少、大风天气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处于高位,加之清明节临近,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与春耕生产、旅游踏青等高峰期交织,野外用火大幅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动员一切力量,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打赢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切实构筑首都政治“护城河”、生态“防火墙”。

  全面排查整改隐患。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在前一段工作基础上,清明节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回头看”,集中人力物力,查火源、查队伍、查物资,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点清除林内林缘坟头柴草秸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建立台账、清单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发生的每起森林草原火灾,都要查清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各地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及时发布政府决定、命令,划定封山区域,实施封山禁火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地护林员、检查站、瞭望哨等一线防控力量要全部坚守岗位,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对重点人群、重点林区、关键部位要严防死守,严禁火种进山入林。要加强监测监控,充分发挥卫星、视频、红外线等监控系统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各级公安机关和执法力量要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集中力量侦破火灾案件,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用火高压态势。

  科学高效处置火灾。各地要制定春季及清明节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落实组织指挥、扑火队伍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高压水罐车、便携水泵等灭火装备建设,保障扑大火救大灾需要。专业扑火队伍要全天候备勤,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一旦发生较大火情,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一线,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科学指挥调度,坚决防止盲目蛮干造成人员伤亡;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部门要无缝对接,及时组织跨区作业,实施重兵出击,确保火灾迅速扑灭。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确保信息上下贯通,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瞒报等问题发生。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部门要以“文明祭祀、安全用火”为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综合运用宣传车下乡、明白纸入户、防火课进学校等手段,多形式、大力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采取献花、植纪念树、网上祭祀等形式寄托哀思。加大防火政策法规、安全用火知识、紧急避险常识等宣传力度,阐明非法野外用火危害。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处置热点问题,积极营造公众参与、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要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盯紧环京地区、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域,聚焦检查预防措施、应急准备、防火责任落实等情况,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要坚持一案双查、双向追责,对发生的每起火灾,既查起火原因,又查责任落实,对预防不到位、处置不得力、报告不及时的从严问责。对森林草原火灾频发、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约谈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记者曹智 见习记者苑立立)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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