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索贿改酒驾血样”引质疑 石家庄警方公开执法记录

2018-07-07  A+ A-
  “石家庄交警索贿改酒驾血样”一事发生后,在网上引起热议。面对网友所质疑的问题,石家庄市警方7日公开执法记录。

  7月5日,一封名为《关于对石家庄市交管局裕华区交警大队民警索贿舞弊的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出现在网络上。 石家庄警方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2018年5月13日2时许,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在执行查处酒驾任务时,发现驾驶人高某涉嫌酒驾,而高某拒绝接受呼气酒精测试。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集血样。 驾驶人高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先后找到石家庄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司机班驾驶员李某某(劳务派遣人员)、裕华交警大队辅警刘某某(劳务派遣人员),李、刘二人谎称能为高某撤销醉驾处罚,向高某索要钱财。

  此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对高某举报材料中的“跳过吹气检测酒精环节”,“赵姓民警”,“血样换掉”,“鉴定结果多久送达”等问题提出质疑。对此,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进行官方回应。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张华称,在路面上将高某查获之后,其多次拒绝呼气。到了警务室里面,执勤民警曾多次要求他接受呼气检测,然后才由一名民警,也就是他所谓的“赵姓”民警带领辅警,将其带到了医院进行采血。在整个的过程中有全程的录音录像,证据非常确凿。

  在警方提供的执法记录仪中可以看到,执勤民警并未跳过吹气检测环节,执法记录仪显示高某多次拒绝执勤民警的吹气检测。随后民警使用筛查棒筛查,筛查棒发出了滴滴的报警声音,随后民警才将高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张华说,不存在举报信中所说可以把血样换掉的情况,因为血样有专人保管,24小时视频监控,只要入库任何人不可能拿出来。李某某、刘某某这两个人在明知道办不了的情况下,谎称能够为高某消除醉酒驾驶的违法记录,减轻他的处罚骗取高某的钱财,这是一个事实。二人的行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裕华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海波在接受采访时称,鉴定报告依照相关规定在不受外力影响的前提下,5日内送达。高某的血样鉴定报告没有按时送达,是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责任心不够强造成的疏失,已对负责领取登记法医鉴定报告的一名辅警做出辞退处理。(肖光明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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