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29日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十二五”末已建成但目前尚未投入稳定运行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共有20个,近日这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所在的14个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根据要求,广西2015年年底建成的130多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成1年后运行负荷率应达到30%,建成2年后应达到50%,建成3年后应达到70%。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开展的摸底调研及相关督查情况看,部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与相关要求差距较大,仍有14个县(区)共2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投入稳定运行,其运行负荷率低于30%。
目前,广西已建成超过450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这些设施绝大部分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或试运行。2016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对已建成镇级污水厂安排一定的运营补贴,今年又进一步提高了补贴标准。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广西尚未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要争取在2018年9月底前投入调试,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下一步,广西还将加大项目督查考核力度,多措并举保障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