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弄清真假,本中心调查员找到了死者家属,据死者家属诉:9月11日早上7时,康春莲去丁楼村电工丁文轩家里找他修理电,不久邻居告诉死者家属说康春莲在丁文轩家出事了,等家属赶到事发现场看到丁文轩的爱人正站在门口,康春莲却倒在丁文轩家的东屋门口约一米处的血泊中奄奄一息,发现康的头部有个大血洞,问及原因,丁的爱人说不知道,康来找时丁还没起床,出现这种情况后丁已不知去向(偷跑了),当时死者家属只想着抢救人,没想到报警,在抢救无效死亡后才报警。

试问:作为当地电力负责人,村民(用电户)供电线路出现安全隐患需急切整改,这是你的职责范围内的义务,为什么多次请求不予理会?而村民亲自到家请你给予帮助却遭如此下场?如果不是你们打伤致死,为何当时你丁文轩和其爱人见此情景不及时通知死者家属或者打110报警?而是选择逃避呢?难道真的像村民所说你们是仗着家族大,有权有势有保护伞的保护吗?否则你们怎敢如此嚣张?作为电管部门,你们的工作制度怎样规定的?难道丁文轩不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吗?你们是如何监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