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原告黎万才反映:中建二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项目经理黄殿斌拒不给法院提供真实工程结算书,主审法官明知洛阳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是假的还是采纳了,导致我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公正判决!
2010年6月25号前我黎万才与中建二局二公司谈的医院标段(门诊楼、服务楼、住院楼)主体。约定200元/m2正负0以下没有建筑面积的正算一层,建筑面积包括看场。25号后电话通知进场,30号部分工人和管理人员赶到,其他队伍已放钱开挖。经项目和分公司领导协调,就临时叫我干锅炉房,当时没有说单价,公司领导说,医院220元/m2,商业中心240元/m2,正负0以上是按火电定额65元工日测算出来的,你是工业建筑,仍然给你按65元工日单价。这样8月开工程量,9月份看结算,领工程款,一看相差很多,我就提出退场不干了,理由是单位骗了我,明知我不懂预算,这样结算我亏损不干了我要求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