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国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逾113万人

2017-06-21  A+ A-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白阳)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360个戒毒场所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13万余人,73个戒毒康复场所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9.6万余人。这是记者21日从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曹学军介绍,近年来,戒毒场所收治人员总体增长较快,呈现出毒品问题持续蔓延、毒品犯罪多发高发、人员构成日益复杂等特征。目前,全国在所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24万多人,住所的戒毒康复人员有6300多人。从收治人员情况来看,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群体增加显著,已占到总人数的70%左右;而在这些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人员中,相当一部分人有多次戒毒经历。

  他说,各地积极与社会医疗机构合作,加强医务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对患传染性疾病戒毒人员进行针对性治疗。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已拥有近370个医疗机构、4100余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近9000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专门场所、专门力量和专业性治疗,努力使医疗工作覆盖到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的各个环节。

  为了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彻底戒除“心瘾”,全国戒毒场所引入9000多名心理咨询师,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和抗复吸心理训练;此外,开设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引进符合戒毒人员特点的劳动生产项目,使其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同时掌握谋生技能。目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已在全国建立了近1500个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点,累计管理服务社会戒毒人员23000余人、社区康复人员32000余人;戒毒人员法律道德教育和禁毒常识教育接受率达100%,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接受率达73.8%,其中91%的受培训者获得了证书。

  曹学军表示,当前戒毒工作还面临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医疗康复设施比较缺乏、管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戒毒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司法部下一步将重点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和规范执法,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戒毒基本模式,强化戒毒工作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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