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波涉黑团伙覆灭记
家中做据点,茶艺馆、咖啡馆当办公场所,长期盘踞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一带,非法持枪、开赌场、行贿、强揽工程、聚众打砸、殴打孕妇……这些是以甘波为首涉黑犯罪团伙的累累罪行。近30年来,甘波携打手一边暴力聚敛6700万“黑财”,一边砸钱开道逃避追查,一再上演“黑道江湖”现实版。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4月2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口江东新区甘波等54人涉黑犯罪案二审落下帷幕,参与现场旁听的案发地村民代表无不拍手称快。
网罗打手称霸一方
在当地村民眼里,甘波是“心狠手辣”的代名词。今年54岁的甘波,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他喜欢别人叫他“阿爹”或者“波爹”。上世纪90年代,甘波伙同陈昌红、黄思玮等人在其所居住的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一带,逞强斗狠,横行霸道,实施强占土地、伤害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其势力和影响不断扩大,逐渐称霸一方。
2013年,海口市政府对江东地区进行大开发。甘波纠集李方智、陈昌红、陆世鹏、黄思玮、陈祥辉等人,以亲属、同乡、狱友关系为纽带,网罗大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和帮凶,盘踞江东一带。同年8月,海南豫粤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海口市“江东大道一期”项目工程。甘波指使陆世鹏、李方智、陈昌红等人,多次到工地捣乱。随后,甘波、陆世鹏、李方智等人接手该工程,并非法获利1660万元。以该事件为标志,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从此,甘波成为该组织的带头大哥,其他骨干成员也各自网罗了一批马仔,形成以甘波为组织、领导者,陆世鹏、李方智、陈昌红等19人为积极参加者,陈进宝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位于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有一栋三层楼房,甘波把它命名为“大塘”,这是他们存放枪支、刀具等凶器的据点,作案时在这里集中,作案后在这里躲避。
甘波开了一个茶艺馆,位于海口市中心的兴丹路,这是该组织日常见面和布置任务的“办公场所”,甘波经常在此与被害人“谈生意”,也用于招待为该组织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2016年年底,甘波还在海口市琼山大道旁违建了一栋5层楼房,开设东头咖啡厅作为组织的办公和聚会场所。
以黑护商敛财千万
随着海口市政府对江东地区进行大开发,大大小小的工程项目纷纷上马,甘波在家门口找到了一个发家致富的门路———“强揽工程”。
2014年2月,海口市“东海岸滨海路二期”项目开工后,甘波、陆世鹏、李方智、陈昌红、黄思玮、陈正宇便盯上了这块“肥肉”。为承揽该项目土方工程,甘波多次指使陈祥辉、张海弟等十几人到该项目工地恐吓、威胁施工人员,阻拦施工。同年2月25日下午,在陆世鹏指使下,陈祥辉带着陈钟庆等人携带钢管和改装射钉枪,到工地打砸了两辆挖掘机。承揽该项目工程的房东辉和陈锡清被迫到甘波的恒恒源茶艺馆找甘波协商,甘波、陆世鹏胁迫房东辉将土方工程的原材料供应交给陆世鹏。4月中旬,房东辉为使项目能顺利施工,被迫接收陆世鹏提供的高价原材料,甘波等人通过强揽该工程非法获利400万元。
2014年6月8日晚,中铁港航局承建的海口市东海岸“如意岛”项目集散场工程准备开工。甘波又纠集李方智、陆世鹏、陈昌红等人持改装射钉枪、斧头、长刀、长棍等凶器围堵该项目工地,将施工人员郑作涛打致轻伤,损毁轿车一辆。事后,中铁港航局被迫退出集散场地平整工程。开发商被迫将该项目的集散地平整工程等均交给甘波承揽,甘波为此非法获利1600万元。
“他们打砸的场面很可怕,都是十几个人拿刀拿铁棍一拥而上。”东和村委会外堆村村民吴某曾亲眼看见以甘波为首的涉黑团伙打砸挖掘机的现场。
据了解,几年时间里,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揽了“江东大道一期”“滨海路二期”“如意岛”等多个工程,对海口市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自2013年8月以来,该组织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揽工程、非法采矿、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码头、沙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6700多万元的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用于供养组织成员,甘波和骨干成员参与分红,一般成员发放工资报酬。
甘波还拉拢东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亚文充当“保护伞”,帮助甘波拿项目,为甘波团伙通风报信。甘波指使李方智分3次送给陈亚文共计169万元。
部门联动铲除毒瘤
2018年7月28日凌晨1点,海口市海甸岛钱柜纯K量贩歌城。在一个豪华包厢内,人声鼎沸,推杯换盏,早已布控于此的海口市公安机关民警夺门而入,将端坐包厢中央的一名男子控制,该男子便是甘波。
2019年1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召开案件通报会,通报甘波等人涉黑犯罪一案。据通报,2018年,海口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在全局范围内统筹抽调警力和车辆办案,历时一年的摸排、经营和侦查,一举打掉长期盘踞在海口江东地区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抓获团伙成员65名,缴获制式手枪3支、子弹34发及刀具一批,扣押、冻结现金约219万元,查扣车辆、房产、土地等资产估值约1亿元。
此外,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及时将“保护伞”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创新实现公、检、法、纪委监委多部门同步上案,建立扫黑除恶案件侦办联动机制。值得一提的是,海口市检察院对该涉黑案实行“捕诉合一”,即“谁批捕谁起诉”,成立“捕诉合一”检察官办案组,建立快速办案通道。
2018年12月21日下午3时,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波等5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行一案进行一审当庭宣判。甘波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甘波的妻子等53人也分别获刑。同时,对涉黑财产全部予以没收;对没收的财产中,没有产权证书的房产,判令海口市美兰区政府主管部门限期予以拆除。
该案由于涉及海口江东新区的开发建设,对海南自贸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影响较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9年4月2日上午,海南高院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