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6月28日电(记者李继伟)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北多地法院近日公开宣判5起涉枪涉爆案件,15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记者了解到,部分涉案被告人因非法买卖枪支获刑。如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月,被告人田某某通过微信与被告人杜某某相识,从被告人杜某某处购买“快排”两支。经鉴定,涉案“快排”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弹丸的枪支。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部分被告人因非法制造枪支获刑。如张家口市赤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被告人张某通过拼多多等网站购买射钉枪、枪管及瞄准镜等零部件,后将射钉枪与其他配件组装成型,并用改装后的枪支猎得野鸡一只。经鉴定,该改装枪以火药为动力,认定为枪支。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另外三起案件分别是唐山市丰南区王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秦皇岛市海港区董某某等人非法持有枪支案和衡水市枣强县刁某某等九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上述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制裁。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枪爆违法犯罪,进一步推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