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副总违规放贷致10亿资金无法收回 逃亡三年后归案

2019-08-09  A+ A-
  原标题:国企副总违规放贷 10亿资金无法收回

  藏匿东北小城三年后归案

  逃亡期间,潘明恩昼伏夜出,两三个月就要换一次居所

潘明恩被带回杭州接受监察调查

被留置期间,潘明恩流下忏悔的泪水

  从入职到案发,短短六年他连升三级,是公司当之无愧的“明星员工”。然而也正是他,为这家国企的巨额亏损埋下隐患。

  “2015年的时候,我们董事长、总经理都被抓了,当时我在沈阳出差,听说有人在杭州那边找我,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下完了,肯定是出事了。”谈起自己的出逃经历,原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潘明恩用了“阴差阳错”四个字。

  他本已买好回杭州的车票,却一再错失投案机会。

  三年后,这位曾经的国企副总裁被抓捕归案,老泪纵横。

  日前,杭州上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明恩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并择期宣判。

  擅自违规放贷收息

  案发前已有10亿资金无法收回

  今年50岁的潘明恩从青年时就开始经商,2009年进入浙商控股集团工作,2015年担任公司副总裁,进入了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列。

  潘明恩从集团中层副职做起,起初主要代表公司与辽宁、河北等北方省份的一些企业开展钢铁贸易业务。工作中,他偶然发现了一条生财秘径——签订贸易合同后,由浙商控股集团先行打款给对方,却不开展真实贸易,而是对方按照约定条件事后还本付息。如此一来,公司坐收利息,他本人的“业绩”和绩效奖金也节节攀升。在得到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的默许后,潘明恩一次次着手此事,公司业务报表也越来越“好看”,他本人则在短短几年内升任为集团副职领导。然而在名利的诱惑之下,久历商海的潘明恩居然忽视了要求部分合作企业提供担保,为公司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潘明恩采取的这种经营模式,其实质是国有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贷收息的金融活动,早已超越了公司经营范围,属违法行为。自2012年起,借得资金的相关北方企业陆续出现逾期不能还款的情况,很快一家家企业破产、一个个“老板”失联或者落网。

  至案发前,浙商控股集团已有10亿余元的出借资金无法收回。

  从一块手表到奔驰轿车

  他受贿累计1400余万元

  据该案调查组介绍,相关企业为了经潘明恩之手向浙商控股集团借款,多次向他及其妻子李某行贿,几年内,潘明恩收受贿赂累计达1400余万元。

  “刚开始,他是在参加对方企业宴请时收受了一块手表,到后来发展到直接用个人账户收钱,还让驾驶员帮他收钱,甚至连奔驰汽车都来者不拒。为了掩人耳目,他把这辆价值120余万的奔驰车登记在妻子李某名下。”

  2015年9月,一听说有人找,潘明恩马上就反应到“出事了”,可见潘明恩对自己的罪行早已心知肚明。他咨询了律师和政法系统的朋友,得到的建议都是投案。在跟妻子李某商量好后,他购买了前往杭州的火车票。然而在关键时刻,他还是选择了畏罪潜逃。

  三年逃亡生活颠沛流离

  买根油条回来后也要把门反锁

  “哪怕出门买一根油条,回家后也要立即把门反锁,门外稍微有一点脚步声,都让我害怕。”回忆起逃亡生涯,潘明恩心有余悸。

  在逃亡的三年里,潘明恩主要藏匿在我国东北地区的一座小城。

  为了掩饰身份和行踪,他两三个月就要换租一套房子。租好房子、确定藏匿场所,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对于心思缜密的潘明恩来说,昼伏夜出是不容更改的生活常态。

  潘明恩坦言,三年逃亡生涯让他的身体迅速垮了下来,然而他又不敢去大医院做系统性治疗,只能承受病痛折磨。“那段时间我还想过寻短见,因为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生活状态。”

  2016年3月,妻子李某专门来到他的潜逃地对他说:“你投案吧,我和孩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

  “我当时真的很想投案,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也算给老婆孩子一个交代。但后来因为害怕惩罚,还是错过了回头是岸的机会。”潘明恩说。

  2017年3月,时任浙商控股集团有关负责人职务犯罪一案一审宣判。一直高度关注此案的潘明恩发现,昔日同事纷纷作出了对他不利的供词,这更让他后悔莫及。由于自己不在案,他失去了向司法机关辩解的宝贵机会。

  南下北上转战万里

  追逃组一个多月内跑了半个中国

  2017年2月,杭州上城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区检察院15名检察官转隶到位,其中有多人参与过对潘明恩的追逃。

  2018年6月,上城区纪委监委精选骨干力量,与区公安分局共同组建了追逃组。上海、广州、沈阳、唐山……一个多月间,追逃组跑遍了半个中国。

  同年8月9日,潘明恩被抓获归案。归案后,潘明恩在专案组的教育下认真学习了法律知识,对自己的罪行深表忏悔,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办案、尽力退赔赃款。

  国企和私企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有的事私企可以做,国企却不能做?在有了国企这个事业大平台后,要怎样维护国有资产的利益?这一系列的疑问,潘明恩直到归案后才想明白。

  最让他后悔的事,莫过于一再错失投案机会。当读到“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时,这名曾经的国企副总裁懊悔不已。

  2019年2月1日,上城区监委将潘明恩职务犯罪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前他已被所在党组织开除党籍,并被所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明恩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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