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6月26日电 (周雯)6月25日,湖北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静介绍,湖北计划7月底前各级驻村工作力量派驻到位,将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把最能打硬仗的同志派到乡村振兴主战场。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我们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也是加强党在农村工作力量的有效举措。”周静表示,近年来,湖北省各级集中精锐力量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为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将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坚持派强用好、严管厚爱,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湖北划定“五类村居”,规范选派范围。明确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以美丽乡村示范村、组织振兴红色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等各类示范村、试点村作为重点,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其他类型村,各地根据实际需要作出选派安排。 同时,加强“三级联动”,统筹优化力量。原则上省、市、县三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参与驻村工作。坚持县级统筹,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因村派人、科学组队。一般1个村只选派1名第一书记或1支工作队。省直单位驻村力量统一调整到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据介绍,湖北将落实“三项保障”,强化激励关爱。落实工资待遇保障。驻村工作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落实体检、医疗、带薪年休假、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等。 落实政治激励保障。通过驻村工作考察识别干部,将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湖北省财政对省派驻村工作队驻点村每年安排10万元帮扶专项资金。省直派出单位按照驻村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安排驻村工作经费,省直牵头单位每年另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让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安心驻村干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