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地处基层一线,直接联系群众,承担了本省80%以上的办案任务,也是内生案件的主要来源。辽宁高院针对这一问题,结合全省省审判工作和培训工作实际情况,突出基层导向,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全省基层法院巡回授课”活动。
此次“全省基层法院巡回授课”活动,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法院系统队伍现状和审判工作实际,以提高审判执行一线法官的司法能力为中心,预防和减少内生案件。同时,强化培训服务功能,突出基层导向,对影响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开展面对面答疑,确保培训契合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和干警个人成长需求,促进全省基层法院,尤其是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的提高。
师资主要由辽宁省审判专家、辽宁省法官教学师资库教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庭、各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中抽调,由既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素养,又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培训能力的法官组成。另外,授课师资的课时计入法官年度绩效。
此次活动由国家法官学院辽宁分院负责组织实施与协调落实,各中级法院政治部负责协助活动的开展,预计8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