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佳宁)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做客新华网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
在回答检察机关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保护情况及未来需要加强哪些工作时,胡泽君表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与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活动,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活动。2016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648件1986人,起诉2151件2663人。贵州省纳雍县某中学教师谢某猥亵留守未成年学生数人,公安机关仅予以治安处罚,媒体曝光后,当地检察机关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对谢某作出了批捕决定。
二是加强对涉罪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感化、挽救。比如山东省威海市检察机关实施了“旭日工程”,对涉罪留守儿童有针对性地开展案后跟踪回访,帮助他们顺利回归学校、社会。
三是积极对被害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关爱救助。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办理赵某某强奸留守儿童刘某某一案时,发现被害人刘某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而被告人赵某某又无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就协助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对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和监护缺失的情况,检察机关还依法建议、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转移监护权诉讼。
四是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活动。检察机关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把农村留守学生作为巡讲的重点,提高留守儿童、家长、教师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四川省成都市未成年人检察“亮晶晶”团队长期坚持开展留守儿童法治宣传和关爱保护工作,已经成为较有影响的未检工作品牌。
五是积极参与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社会化工作机制。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沟通配合,共同做好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比如,河南省检察院与省民政厅会签《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的意见》,制订了八项措施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
2017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更加注重未成年人检察规范化建设,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工作进行规范。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依靠社会力量的帮助,更好地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和关爱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