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3月13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采取预付式消费方式可以使消费者得到更方便、更价廉的服务,也有利于经营者稳定客源、提前占有消费者的资金,这种消费方式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由于一些经营者诚信理念和道德意识的缺乏,使得这方面的消费纠纷日益凸显。
预付式消费纠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经营者在推销商品与服务时夸大其词,用虚假的承诺吸引消费者,当消费者实际使用产品和享受服务时,发现与承诺有着较大的差别;经营者设置“概不退还”条款,降低经营风险和责任,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约定;一些经营者诱使消费者预先支付费用后便突然停止营业,携款失踪。
对此,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应做到:
要详细了解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市场信誉较好的企业;
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文字的方式确认;
保留消费合同或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
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及时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遇到经营者携款潜逃,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