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娄勤俭胡和平参加

2017-03-16  A+ A-
原标题: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等
3月14日下午,我省(陕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分别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我省代表团团长娄勤俭主持会议,代表团副团长胡和平、徐新荣、王永康等全体代表参加。

娄勤俭在总结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陕西代表团情况时说,连日来,各位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职责,从严从实要求,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反映了代表了3800万陕西人民的心声,精神状态超出预期、展示了新形象,履职尽责有为、提出了好建议,服务保障精准高效、体现了高水准,全团各项工作展现了追赶超越、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娄勤俭强调,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在陕西追赶超越的进程中展示时代风采,为实现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目标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杜朋举 耿薇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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