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曹典)记者从20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第三次记者会获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审议。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介绍,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法工委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入草案,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民法典草案将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照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提请明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对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岳仲明介绍,第一编总则编,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把“附则”移至法典的最后部分规定;第二编物权编,主要是完善了居住权制度,完善流押、流质的有关规定;第三编合同编,主要是删去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完善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规定;第四编人格权编,主要是完善性骚扰有关规定,完善隐私的定义;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主要是进一步明确近亲属范围,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明确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销机关;第六编继承编,主要是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改;第七编侵权责任编,主要是完善网络侵权有关规定,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
记者会上,岳仲明还通报了近期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其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共收到198891位社会公众网上提出的237057条意见和5635封群众来信。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此外,岳仲明还介绍了12月常委会会议拟继续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主要修改内容,以及拟初次审议的长江保护法草案、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出口管制法草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契税法草案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