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调查

2017-04-07  A+ A-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题:“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调查

  人民日报记者张洋 新华社记者刘奕湛

  2017年4月1日6时20分,泸州市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太伏镇太平街太伏中学男生宿舍楼外发现一男子俯卧在水泥地上没有动静。经查证,死者赵某,是四川省泸县太伏中学八年级(初二)4班学生。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但互联网上也出现一些关于赵某死因的传言谣言。4月7日,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对这一事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此前记者也奔赴泸县实地采访,深入了解事件的前后。

  事发前三天:

  通过走访学校,记者了解到,赵某在3月27日晚自习后,与另外两名同学正准备翻墙出去买东西(零食)时被学校管理人员发现,次日通知了三名学生家长到校交换情况,要求三名学生写了保证书。

  “他虽然有些‘小调皮’,但是在校期间,与同学的关系还是很好。”班主任张老师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很震惊,但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初步判断不会是像网上传的那样,遭受欺负或遭保护费,至于为何走此路,我们也不清楚,从当老师这两年情况看,没发现这种情况,从同学那边也没了解到这种情况。

  赵某父母于2001年结婚,婚后于第二年生下赵某。2012年,夫妻离婚,二人离婚后不久又复婚。2014年,二人再次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离婚后,赵某父亲一直在外务工,孩子由爷爷奶奶在家照料。

  通过走访,记者还了解到,赵某学习成绩在初一时排名班上20至30名之间,初二以后名次突然下降到40名以后。

  “我曾问过他成绩下降的原因,他并没说什么,但我问是不是家庭原因时,他眼睛就红了,要哭的样子。”班主任张老师说,我感觉离异对孩子影响挺大,青春期叛逆心理比较严重,影响挺大的。他曾经还流露出自己读不进去,不想读书了。

  赵某从初一开始读住校,在校住校读书期间,每周五下午回家,周一早上返回学校,其爷爷每周给其100元左右的生活费。

  “他告诉我,翻墙出校的事情被他父亲知道后,他父亲很冒火,表示每周生活费减少10元。同时,原来准备同意到学校外面住的事情,其父亲也明确表示初中期间不可能了。”同学小王说,3月27日晚发生翻墙问题后,28日上午他的爷爷奶奶被通知到校,从那时起,我明显感觉到他的情绪低落。

  “但他平时是挺开朗的一个人,和同学说说笑笑,也很乐于助人。”小王在谈起赵某时说,那几天,他的身体也不是很好,感冒发烧。

  对生活老师、寝室楼5楼楼长等人的采访中也证实了这点。2017年3月28日,死者赵某身患感冒,之后几天一直没有吃药,病情逐渐加重。

  事发当晚:

  “你不要打我……”3月31日晚11时左右,赵某突然从床上坐起来惊喊。

  被惊醒的同学问他,怎么了?赵某说,我做梦梦到我踢了小林两脚,他要找一两百个人打我。

  “因学生宿舍在晚上休息时,无论冬夏门都是敞着,以防发生打架事件,透过走廊上灯光,我看到赵某的神情非常恐惧,是做噩梦了,以前他从来没有这样过。”同寝室同学小王说。看到赵某的表情是恐惧的,他摸了一下赵某的胳膊感觉很烫。

  3月31日当天,赵某曾对同学小王说,我头晕、耳鸣、身体不舒服。当晚赵某和几个同学也没有去食堂吃饭,只是回到寝室吃了一些零食,再返回教室上晚自习。

  在晚自习期间,据赵某的同班同学小李反映,3月31日晚自习前李某帮赵某拿网购包裹后,把包裹带到教室的时候,见他一个人趴在自己的位置上,在递包裹给他时,感觉他精神不好。

  “我当时还说今天他蔫了,嗨不起来了。”小李说,他当时一直趴在自己的位置上没反应。

  晚上9点10分下晚自习后,赵某与同学一起回到寝室,在与同寝室同学小尧聊天时说:自己的父亲有点凶,很暴力,晓得他这次翻墙出校园的事要挨打,心里很害怕。

  宿舍熄灯前,生活老师贾某某开始逐个宿舍点人数,没有发现缺少或者多人的情况后,关闭宿舍楼的大门。

  贾某某告诉记者,在查到505宿舍的时候,有学生反映赵某有些不舒服,我就摸了摸他的头,看有没有发烧。

  “我给你找老师过来吧,去医院看看,并且反复问了他几次。”贾某某说,他当时对我说,不用了,老师我没事,您快去休息吧。

  “等一下要是有事情,一定要给我讲。”贾某某说,“我就继续查下一个房间。”

  据同寝室的同学介绍,在睡到凌晨一两点钟时,赵某走到小林床前,用手将小林摇醒,双手摇小林时,嘴里叫的却是小王的名字,并拉小林的手去摸他自己的胸口,说心头紧得很。

  小林说,后来他又说叫我陪他上厕所,在小林准备起床陪他时,他自己已经走进了厕所,进去后直接将厕所门关好。我听见拉厕所里的水桶来挡住门的声音,听声音他是小便,听他解完手后,听到有移桶开门出来的声音,之后我就睡着了。

  夜里2点多的时候生活老师贾某某再一次巡视宿舍的时候,又去看了看赵某,询问病情。

  “老师,这么晚了你都那么辛苦,你去睡吧,我没得事。”赵某说。

  现场勘验:

  “4月1日早上6时50分左右,同学小王跑过来找我说赵某不见了。我说‘怎么可能’并且和同学一起四处找,楼道里、卫生间里都没有。后来我们从学校后门出去发现赵某俯卧在水泥地面,警察已经拉起警戒线了。”生活老师贾某某回忆当天早上的情形。

  “当天早上6时20分接到报警后,太伏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120进行救治,同时及时封锁了现场,通知相关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绍明介绍,在赵某寝室洗漱台及窗框外侧窗台,各发现有一枚不完整的鞋印,在三楼外水泥平台上发现鞋印一枚;在寝室窗台和卫生间窗台表面发现有新鲜擦划痕迹;在窗台对应的楼体外墙墙面发现有方向向下的多处新鲜擦划痕迹。

  “尸体旁有散落拖鞋一双,鞋底花纹类型、大小与505室洗漱台、窗框外侧、三楼外水泥平台鞋印同类。从痕迹分析:符合1人脚踩洗漱台和窗台、用手攀附505室窗台及卫生间窗框坠落的特征。”何绍明说。

  由于死者家属当时不同意进行尸检,法医在1日当天只是进行了尸表检验。“死者尸体位于505室窗户外对应的水泥地面,尸体距墙最远端为268厘米,呈右侧卧状,尸体耳朵、口角有血液流出,在口鼻处和邻近地面形成血泊。后枕部头皮有擦挫伤伴头皮下血肿形成,身体体表有擦挫伤,多处关节有骨折和脱臼。”何绍明表示,尸表检验所见损伤符合高坠损伤特征,均为生前伤,未见其他损伤。

  在7日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媒体见面上,事件调查技术负责人、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处处长王庆红介绍,2017年4月6日,经反复做死者赵某父母的工作,同意对赵某进行尸体检验,尸体检验从4月6日12时开始到19时30分结束,由四川省公安厅法医主检,市县公安局配合,泸州市检察院全程监督,死者父亲及死者父母邀请的专家证人和律师在场全程见证。

  尸体检验基本结论显示,赵某身体上的损伤符合外轻内重、暴力巨大的损伤特点,损伤均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无死后伤。下一步,事件调查组将对提取的胃内容物和相关组织、器官做进一步检验。

  谣言四起:

  4月1日起,“@泸县公安”接连发布微博,通报这起校园死亡事件的相关情况。可是网上舆论愈演愈烈,谣言四起,一时间真假难辨。

  ——网上曾传学生钢管殴打的视频和学生被殴打奄奄一息的视频。“经警方查明,前者是2015年12月1日武当山一初三男生教室内猛打同学,并非网传泸州泸县太伏事件。”泸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支队长李红兵说。

  “宿舍里发生打架不太可能,寝室的门始终是开着的,包括晚上睡觉,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不能及时处理。如果学生发生打架斗殴,邻近寝室不可能不知道。”生活老师贾某某告诉记者。

  “针对校园欺凌、强行收取保护费、社会闲杂人员滋事等导致赵某死亡的说法,我们通过调取学校德育处对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调取2015年以来太伏镇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走访140多人次,包括学校老师、住校学生、部分学生家长以及周边商户,均未发现上述情况。”何绍明说。

  “该校住校生是属于封闭式管理,在正常上课期间,住校学生进出校门必须凭假条才能进出。同时,学生寝室只有住校学生进出,上课期间以及每晚10点钟熄灯后,进出寝室的楼梯间均为关锁状态,要进出寝室楼必须经生活老师同意才能开启进出,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寝室。”何绍明的这一介绍,在学校负责人、班主任老师、生活老师和同学处均得到证实。

  ——针对网传的所谓五个领导的儿子胁迫死者,“我们通过对学校班主任老师、校长等人调查证实,这也纯属子虚乌有。”据李红兵介绍,一方面查明该校校长和德育处主任的女儿(没有儿子)在该校念初一,与死者根本不认识。另一方面该校根本没有所谓县长、镇长、派出所长等领导的儿子在该校念书这一事实,并且当地派出所所长只有一个独生女儿,目前在大学读研,副所长也只有一个年龄才两岁的独生女儿。

  针对黄某在微信群中称“派出所喊农民不要闹了,去派出所签字说学生是跳楼死的,每人50元。”公安机关查实相关情况后,依法抓捕黄某,后者对造谣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了解到,网络上流传的“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意外死亡”事件的谣言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死亡原因的谣言;另一类是针对政府处理该事件的谣言。

  当地公安机关密切关注舆论动向,及时澄清回应,坚决依法打击惩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活动,并多次提醒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截至目前已行政拘留6人、批评教育7人。

  “结合现场勘验等一系列调查情况,网传的以下几种情况基本可以排除:一是排除将死者打死后抛尸楼下;二是排除事发当周有人对赵某实施暴力威胁,并排除事发当晚在505宿舍内赵某与他人发生打斗、纠纷的事实;三是排除有人对赵某收取保护费的事实,更可以排除所谓有5名校霸因对赵某收取1万元保护费未果将其打死的事实;四是排除死者手脚被他人打断的事实。”何绍明说。

  何绍明明确表示,绝对依法、公正办理,绝对不会隐瞒任何事实真相,绝对没有任何私情,我是外地人,来泸州仅四个多月,无亲无故,也无任何人给我打过招呼。

  “如果最终确定为刑事案件,我们不仅没有必要隐瞒,而且会积极破案。但如果不是,我们也不能冤枉任何一个人。”何绍明说。

  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说:“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依法的原则,全力做好事件后续处置工作,决不回避调查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回应网上质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袒护任何人,确保事件处置经得起法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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