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2018-07-06  A+ A-
  新华社哈尔滨7月6日电(记者闫睿)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前严肃查处了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哈尔滨市木兰县利东镇垃圾场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6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哈尔滨市转交此问题。经查,该垃圾处理场日处理生活垃圾1.5-2吨。因利东镇政府采用原始填埋方式处理垃圾,没有做防渗工程,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导致生活垃圾腐败发酵,散发异味污染环境,产生地下水污染隐患,给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该垃圾场现已关闭整治。木兰县利东镇政府违规设立垃圾场,且未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木兰县环保局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木兰县有关领导、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及利东镇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处分。

  同时通报的还有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10余万吨污泥处置整改后仍堆存嫩江行洪区内问题,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村破坏林地问题,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望胜村自来水污染问题,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未经审批毁坏草原挖土方问题,哈尔滨市阿城区部分非煤矿山企业污染环境、毁坏林木问题。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形成政治自觉,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纪律保障工作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及时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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