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1月8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公开宣判张永福、张健、胡吉东等13名被告人重大涉黑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等11项罪名。主犯张永福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2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张永福现年52岁,初中文化,曾任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哈什蚂村支部书记,原吉林市人大代表,吉林市永福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8年以来,张永福以养殖公司为依托,招募刑满释解人员,采取杀害、殴打、恐吓等多种手段为非作歹,操控4家集团公司、8个养鸡场。以张永福为首的不法组织通过对村民威逼、恐吓、利诱手段操纵基层组织长达20余年。
张永福曾以高速公路占其经营的养鸡场为由,阻碍高速公路施工280余天,索要1.2亿元补偿款。因张永福索要金额过高迫使高速公路项目部更改高速公路设计路线,他又组织多名村民以更改路线不合理为由到省里恶意上访,并要求不许改道,以达到索要高额补偿款目的。
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张永福一伙拉拢众多“保护伞”,达43人之多,涉及吉林市政府、政协、公检法等系统,其中包括吉林市政协原主席崔振吉。崔振吉曾任吉林市龙潭区区长、区委书记,2010年任吉林市副市长,2017年任吉林市政协主席。
在张永福聚众斗殴案中,时任吉林市副市长的崔振吉通过时任舒兰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侯长富将11名犯罪嫌疑人违规取保候审,最终导致1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判缓。
2018年,吉林省公安厅指定此案由通化市公安局异地侦办,通化市公安机关历时10个月昼夜奋战,终将以张永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