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6月20日电(记者张斌)20日,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进一步升级限购政策。
通知指出,即日起,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此外,通知指出,将西安市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此前,西安市限购区域包括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