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02-03  A+ A-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徐壮、刘慧)证监会近日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

  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前期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方正集团时任董事长魏新作为对方正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证监会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1宗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中,杜佳林作为持有浙江艾迪西流体控股有限公司(现变更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2016年2月累计减持艾迪西股份达到艾迪西已发行股份的5%时,没有依法停止卖出,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约为1.6亿元。证监会决定依法对杜佳林给予警告;对其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行为处以约971万元罚款。

  1宗操纵市场案中,朱彬控制使用“朱彬”“朱某宏”和“林某丽”3个个人账户,在201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间,利用资金优势将“特力A”股价封至涨停,后连续、大额以涨停价申报买入,强化涨停趋势,又进行虚假申报,影响“特力A”价格和交易量,获利约33.5万元。证监会决定依法没收朱彬违法所得约33.5万元,并处以约100.5万元罚款。

  1宗内幕交易案中,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饲料板块业务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徐晗坤,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中牧股份”超10万股,没有违法所得。徐晗坤被证监会依法处以6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对韩玉红短线交易“山鹰纸业”案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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