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率调研组赴广州、中山两市开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专题调研。
罗娟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央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考虑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对确保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司法机关要进一步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改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有关决策部署上来,抓住难得的改革契机,发扬广东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的优良传统,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担当、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各项措施。要抓住重点精准发力,积极推进法庭审判实质化,切实解决庭审走过场、先定后审、“重视书面审理、轻视法庭审理”等突出问题。(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