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执行新环保法 配套办法案件数居全国前三

2017-03-29  A+ A-
  近日,广东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广东省执行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和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共计3035件,位居全国前三,完成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任务。今年,广东环保部门将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推动解决一批民生关注的环境问题。

  据统计,2016年,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8.5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39万家次,立案19026宗,下达处罚决定15445个,限期整改企业9799家,关闭或停产企业3194家,罚没金额6.84亿元。

  其中,实施按日计罚案件72宗,查封扣押案件1865宗,限产停产案件431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84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3宗。与2015年同期相比,各项数据均有明显增长。执行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环境案件数量共计3035件,位居全国前三。

  据介绍,广东省内执行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地市依次为广州、揭阳、东莞、惠州、汕头;罚款金额排名前五的地市依次为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佛山。

  省环保厅介绍,2017年全省将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推广“环保警察”模式,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合力。记者李钢、通讯员陈惠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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