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正式实施通关一体化

2017-07-01  A+ A-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 林晖)记者1日从海关总署获悉,7月1日起,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实施,企业可以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

  据了解,全国海关设立了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海关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智能处置。对广大企业而言,无论在哪里通关,全国海关都是同一执法口径和监管标准,为企业提供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

  在通关环节,全国海关将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在货物放行前、放行后分步处置,即在口岸处置安全准入风险,完成对货物的安全准入甄别后,先予放行;货物放行后,再由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

  税收征管方式也发生不小变化。在货物通关环节,由过去的海关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转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税收要素、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海关受理后放行货物,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这项改革措施将大幅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将使企业享受多项红利:一是可以选择任意地点报关,消除了申报的关区限制;二是海关执法更统一,在“两中心”的处置下,全国通关的政策和规定在执行标准上更加一致;三是效率大大提高,简化了口岸通关环节手续,压缩了口岸通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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