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版本有奖发票下月亮相

2017-11-29  A+ A-
  “互联网+”版本有奖发票下月亮相

  集扫码、支付宝、微信钱包等元素 采取二次开奖方式

  曾经离开人们视野一段时间的有奖发票将从下月起重新出现。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显示,从12月起,北京、上海、湖北、湖南、陕西和深圳六个省市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与此前的有奖发票不同,此次新版有奖发票充分运用了互联网技术,扫码、支付宝、微信钱包等元素全部汇集。而且新有奖发票将采取二次开奖方式,比之前的有奖发票更具趣味性,也更有助于增值税发票的规范开具和使用。

  北青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国税了解到,下月即将在北京投放的有奖发票也将实行两次开奖,其中一次开奖设100元、50元、5元三档奖项,参与人员为全体消费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二次开奖设5万元一档奖项,拟定于2018年度内分两轮进行,每轮开奖各设10个奖项,参与人员为个人消费者。

  具体来说,第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消费者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北京国税”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有奖发票模块,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通过系统查验后即时参与开奖。每个账号每天最多参与5次开奖,参与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兑奖采取即开即兑方式,开奖后奖金即时充入微信零钱或支付宝余额账户,兑奖人须在24小时内确认领奖,逾期未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次开奖则为定期开奖,通过各地税务网站和电子支付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开奖日期,但只针对参与一次开奖且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的发票持有者。中奖者需要自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兑奖,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参与抽奖必须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才能参与,过期将无法抽奖。(记者 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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