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汽车金融服务费

2019-04-16  A+ A-
  新华社济南4月16日电 题:四问汽车金融服务费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阳、王淑娟

  近日,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曝出,其中涉及的金融服务费引发关注。15日,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

  针对金融服务费相关问题,“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

  ——一问:汽车金融服务费是一笔什么钱?

  记者采访多位近期贷款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发现,被收取金融服务费是普遍遭遇。

  上海市民韩雪说,她在一家奔驰4S店贷款购车时,被要求交纳4000元的金融服务费,转账后没有提供收据和发票。“当时我也有疑问,但销售说买车办贷款必须交,行业里都是这样,我也就交了。”

  但记者在多家知名汽车厂家官网查询,均没有看到有金融服务费。

  济南一位汽车市场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是经销商来收取的。

  “我们在市场摸底暗访中发现很多4S店会巧立名目收取额外的费用,其中就包括金融服务费。”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秘书长王瑛说。

  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提供了什么服务呢?一位4S店工作人员直言,其实也没什么增值服务,无非就是帮客户录一下贷款资料然后提交上去。

  ——二问: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有何套路?

  记者调查发现,经销商诱使消费者办贷款交服务费早已形成套路。

  山东一家豪华汽车品牌4S店的从业者张自强告诉记者,买车贷款可以通过银行或者厂商自有金融公司,“我们会告诉客户,走银行手续多,很麻烦,在我们这里贷款手续更简便。”

  全款买车在多数4S店反而不受欢迎,销售人员会通过调节优惠幅度进行比价,引导消费者贷款买车。

  陈先生在上海一家沃尔沃4S店购车时,原本想全额支付约25万元买车款,但销售建议他办理车贷,因为不仅可以享受零利息贷款,保留一些日常需要的流动资金,而且比全款购车便宜几千元。

  “当时被销售说动了,在厂商贴息诱惑下办理了贷款。后来发现,在交纳一笔金融服务费后并没有比全款买车便宜。”陈先生说。

  据不少购车者反映,销售人员并不会在推荐贷款时告知需要交纳金融服务费,往往是在交纳首付款后再提出,并表示如不交纳这笔钱,首付款就无法退回。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经历了漫长的看车、谈价、签约之后,面对这种情况往往会选择妥协,而经销商正是利用消费者心理屡试不爽。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在多家4S店暗访时坚持不交金融服务费,被销售人员告知车价无法优惠,或者需要捆绑其他收费项目,有的销售人员直言“不交就到别的店去买”。

  记者调查发现,“别的店”也几乎都有这项金融服务。业内人士表示,收取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了行业明规则。

  ——三问:经销商为何热衷收取金融服务费?

  业内人士介绍,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

  “每家都在收。”专业办理车贷服务的林先生告诉记者,金融服务费的收取是有利益链条的,业务员、主管、店长等都要分成。

  “全款车除了一个车架能够赚点钱以外,其余的就赚不了什么钱。如果贷款买车,涉及的费用构成就有很多了,店里能赚更多钱,销售人员也可以从服务费中提一到五成的绩效。”张自强说。

  上海一位做进口车的销售人员介绍,金融服务费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大多按照贷款金额的2%至5%收取,也有的按照车款1%来收。“在行业里,这笔钱不转对公账户、不开发票是普遍现象,钱一般都是4S店收走了,销售人员有提成。”

  经销商推荐贷款购车也有来自上游厂商的指标压力。北京汽车市场一位知情人介绍,一个汽车厂商的销售流程与金融贷款流程分属不同体系,但4S店有销售指标和金融渗透率的双重考核压力。因此销售人员往往配合金融人员向消费者力推自家金融的低息贷款服务。

  ——四问:收取金融服务费有无依据?

  专家认为,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存在诸多违规问题。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认为,金融服务费纯属经销商巧立名目进行乱收费,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没有事前明确告知要交纳金融服务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的是事前告知了,但其实也是一个霸王条款,消费者根本没有选择权,要办理车贷只能选择交服务费。此外,这笔收费不开具发票,甚至直接进入了私人账户,这就涉及偷税漏税问题。”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绍平说。

  记者梳理发现,多地监管部门和法院对汽车金融服务费不予支持。

  3月中旬,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就与汽车金融服务费有关。合肥通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丰田金融”按揭贷款销售汽车100辆,并向100位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总额41.74万元,最终,该公司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43万元。

  2017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朝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宏和通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具备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实际上也没有向购车者提供任何金融服务,故宏和通达公司向购车者收取金融服务费没有依据。

  银保监会表示,将根据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调查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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