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开放再升级 吸引外资大有潜力

2019-05-29  A+ A-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 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和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有关情况。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表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吸收外资占全国20%左右,增速在2018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开发区在吸引外资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

  唐文弘介绍,下一步将从七个方面推进拓展外资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握市场导向型的外商直接投资日益增长的良好机遇,积极引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是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合作园,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研发功能强的国际合作园;

  三是加强内外资企业的协作,发挥本土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协同效益,进一步完善制造业的产业链,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

  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纳入考核激励;

  五是提升国家级经开区引资的质量,加大引进跨国公司总部、研发、财务等功能性机构的力度;

  六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优良营商环境;

  七是广大中西部地区有关的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这条通道会为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连接“一带一路”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5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五个方面任务举措:一是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包括拓展利用外资方式等3项举措;二是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包括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等5项举措;三是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包括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等6项举措;四是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包括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等4项举措;五是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包括强化集约用地导向等4项举措。

  1984年,在借鉴经济特区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国在沿海12个城市设立了首批14家国家级经开区。随着对外开放的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布局不断向内陆扩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19家国家级经开区,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

  2018年,全国219家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占全国的11.3%;实现财政收入1.9万亿元,同比增长7.7%,占全国的10.6%;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占全国的20.4%。实现进出口总额6.2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全国的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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