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6日电(记者岳德亮)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出租房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决定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开展为期1个月的严管严控。
浙江省公安厅发布通告称,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居住出租房、集体宿舍等建筑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同时,网吧、足浴、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浙江省公安厅在通告中表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采取强制搬离措施。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以及居住出租房消防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