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开督导员“出征”大会 规范剿灭劣V类水工作

2017-03-31  A+ A-
“我现在多了一个身份,身上的责任更重,但我也有信心做好。”浙江莲都农办社会发展科科长季伟华在所联系村老竹镇周坦村督查时说。近日,莲都区从区直机关单位抽调44名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农村指导员、区管后备干部等组成剿灭劣V类水工作督导员,他是其中一员。

3月30日,莲都区召开了剿灭劣V类水工作督导员出征大会。对督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授予督导员红旗。

会后,督导员下派8个乡镇、街道的44个行政村开展督导工作,有的小组联合行动,有的个人下村督查,当天44名督导员全部派驻到位。

30日下午,督导员刘旭龙下村直奔村后的小池塘,仔细查看水质情况,用手舀起水,闻一闻气味、看一看水的颜色、绕池塘走一圈查看有没有污水直排现象,从感官上判断水体是不是劣V类,并认真的在手册上进行记录。

然后他又向周边的村民进行了解,重点是污染源、枯水期时的水体等情况,同时还了解群众对治水的意见。在走遍了村庄了解了整体情况后,刘旭龙来到村联络员周志东家,将所发现的问题向其反映,同时还提出对沟渠整治的意见。

直到晚上8点,刘旭龙才合上督导笔记,才结束一天的督导工作。

据悉,莲都区还制定了“165”来规范督导员队伍管理。“1”是指督导员的“十项”职责,具体是指对所联系村的剿劣工作富有督促、检查、指导、宣传、发动、参与、沟通、协助、评价、参谋等“十项”职责,督促、检查是督导员首要职责;“6”是每月下村督导一次、每月驻村一周、每月联合行动一次、每月组织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绘制联系村水情图一张、每月小结一次等“六个一”工作要求;“5”是为督导员配备了工作手册、督导证、雨鞋、区域地图、简易测水设备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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