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8月6日电(记者余靖静)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杭州市西湖区6日出台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
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了解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6日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该意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提供特殊、优先、综合、全面保护。
据介绍,该意见对“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做出了明确界定,即在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中,任何人违背未成年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抚摸猥亵行为等任何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骚扰行为。
新规同样对“教师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即“禁止与未成年学生发生包括性骚扰在内的任何与性有关的亲密关系”。
据介绍,杭州市西湖区要求学校对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行为采取“强制报告”,即班主任、辅导员在接到学生当面或邮件报告后,需要在6小时内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24小时内报案,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私下调解。教育部门可先行调查,该意见对教育部门的调查程序和固定、保留证据等进行了规范。
一旦举报属实,杭州市西湖区规定将采取由轻及重的惩戒措施,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受害者,则采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更换宿舍课程等方式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