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追责

2018-04-05  A+ A-
  新华社长沙4月5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5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湖南省纪委日前对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多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据介绍,此次通报的问题涉及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虚列接待费用、公款打高尔夫球、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出国旅游、参加超标准接待等多个方面。

  其中有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截至2017年12月改制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干部的办公用房均存在超标问题,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约为56至60平方米,超标准35至40平方米。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谢立新,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国光和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祖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孟繁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沙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党组书记、主任莫金文等人虚列接待费用等问题。2017年7月,莫金文授意长沙市接待办综合处处长孙兴云假造接待某单位事项,由市接待办副处长刘志宏虚拟接待单作为凭据报销接待费9500元,用于冲抵在接待场所的超标准接待开支。2017年2月,莫金文使用市接待办2瓶30年茅台酒用于私人宴请。莫金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孙兴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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