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路灯等新兴惠民项目是容易被忽视的腐败高发地带,亟待针对当前该领域存在的定价、质量标准、招投标等方面漏洞,完善规范,加强监管
一是管理多头
二是资金复杂
三是市价混乱
四是标准缺失
从中央纪委、湖南省纪委交办的一起信访举报入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顺藤摸瓜”调查,发现当地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部分质量低劣,刚装不久竟过半数“失明”,或者存在数量严重短缺、采购价格虚高等问题。
近3个月来,湘西州纪委、监察委在近600个太阳能路灯项目中发现“腐败利益链”线索近200条,约谈、诫勉谈话、立案查办包括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在内的400多名公职人员和工程承包商。
在纪检、监察部门强力反腐和群众踊跃举报的震慑下,一些地方出现了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部分施工单位主动压低路灯建设报价并自行更换问题路灯的情况。广大群众对此拍手称快,在不少项目检查现场,主动为纪检干部提供问题线索。
“太阳能路灯腐败”绝非湖南湘西一地独有的问题。参与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干部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太阳能路灯等新兴惠民项目是容易被忽视的腐败高发地带,亟待针对当前该领域存在的定价、质量标准、招投标等方面漏洞,完善规范,加强监管。
1月11日,湘西州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永顺县纪委到首车镇中坝村检查农村太阳能路灯
【一件信访举报牵出一串腐败案】
2017年下半年,中纪委、湖南省纪委交办并指导湘西州纪委查办一件信访举报。举报者反映,花垣县麻栗场镇尖岩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资金被村干部虚报冒领。湘西州纪委派出专门班子深入调查,证实群众举报不实,但是却从中发现当地挂职县委副书记等公职人员涉嫌插手项目牟利。办案人员进而发现,多地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都存在类似问题端倪。
“要以查办农村太阳能路灯工程腐败为突破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在湘西州委书记叶红专支持下,湘西州纪委、监察委发起了一场名为“光明行动”的集中治理行动。
湘西州纪委秘书长龙超颖介绍,通过对湘西州多地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初查,发现有近2000盏灯不亮。此外,群众反映存在路灯数量不足、照明效果差等问题。
例如,对口帮扶花垣县补抽乡大哨村的衡阳常宁市2015年给村里投入30余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从去年开始陆续出现多数路灯不亮的情况,当地群众反映强烈,今年1月纪检暗访组实地暗访发现全部72盏太阳能路灯中有56盏“失明”;龙山县石羔街道元堡社区60盏路灯中,有近半数不亮,等等。
湘西州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邓为民介绍,湘西近3年投入农村路灯亮化项目建设资金1.8亿元,涉及湘西州八县市共354个项目。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发现,一些项目存在虚报冒领、围标串标、价格虚高、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
例如,保靖县扶贫办曾按照每盏太阳能路灯5000元的标准给某村安排项目资金20万元,但实际用于项目建设的仅9万元,实际单价在2250元(包括利润);工程承包商杨某交代,在承接凤凰县某路灯项目中,给业主方按照每盏400至1000元的标准给予回扣;永顺县纪委在跟踪资金流向时,发现有部分路灯项目资金最终转到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银行账户上。
湘西州纪委宣传部部长田熙曦告诉本刊记者,近几个月来,州纪委、监察委逐村逐寨清理核查实施单位、施工合同、资金来源、路灯数量。同时,依托州纪委建立的覆盖全州入群群众达20余万人的“村权监督微信群”,发动广大群众反映问题。继而发布通告,敦促涉案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1月23日,湘西州纪委工作人员核查保靖县比耳镇比耳村路灯整改情况
【“问题路灯”重新亮了】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获悉,通过开展“光明行动”,以及在湖南各级纪委、监察委强力查办案件和群众踊跃检举的震慑下,一些公职人员坐不住了,他们带着成捆的现金,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湘西州纪委一位办案人员说,春节前,湘西州一名正处级干部一大早就怀揣着10万元现金走进州纪委大门,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不久,这名干部的副手也带着7万元来痛哭流涕地交代;随后,一名副局长、一名副县长等也相继主动交代问题……
今年1月3日,本刊记者在花垣县监察委采访时,正巧遇到一名基层干部带着50余万元现金前来交代自己多年来在负责当地农村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热水器发包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太煎熬了!我看到纪委发布的通告上说,如果主动交代问题,作出深刻检讨,会视情节轻重依纪从轻或减轻处分。”这名基层干部哭着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所以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早日向组织坦白。
据了解,目前,湘西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已受理三十余人主动交代,其中包括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工程承包商,退缴违纪违规资金数百万元。湘西州纪委、监察委在接受“自首”的同时,整合州县市审计、质监、工商等部门力量,逐村开展的查处工作也在不断取得突破:
保靖县扶贫办给某村安排的20万元路灯项目资金,有11万元被虚报冒领;
花垣县一部门4名干部集体私分能源项目“回扣”资金110万元;
永顺县灵溪镇一个村合同安装路灯数为180盏,实际只安54盏;
龙山县一个职能部门将一个200万元的路灯项目分成186万元、14万元两个项目发包,逃避公开招标……已约谈400多人,立案查办数十人。
前期那些“做了手脚”的工程承包商有的在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下整改,有的迫于外界压力悄悄自行整改,少装的补上,质量差的换掉。截至3月初,湘西全州约3200盏“问题路灯”重新亮了起来,农村太阳能路灯亮起来的比例达到99.8%。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元宵节时走进大哨村看到,晚上7点,村里一度“失明”的56盏太阳能路灯全都亮了起来,把村道、井台、文体广场照得亮堂堂的。
“我们之前反映了好多次,也没有人来修。多亏了这次纪委来查灯,我们再也不用摸黑走夜路了。”一位村民说。
湘西州纪委、监察委有关人士表示,目前,集中治理行动第一步“亮起来”已初步完成。接下来要督促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实现“亮得好”,按照合同规定整改到位“亮下去”,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亮在心”,通过查处腐败点亮群众心中的明灯。
【警惕新兴惠民项目存在监管盲区】
在采访调研中,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反映,通过强化扶贫攻坚领域监管,覆盖“两不愁三保障”资金和通水、通路、通电建设资金等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得到了有力遏制。但类似农村太阳能路灯等惠民“新兴项目”存在监管盲区,亟待引起重视。
长期从事廉政学研究的湖南商学院资深教授王明高说,此次湘西纪检监察部门从一件交办的信访举报个案出发,以小见大、举一反三,通过张贴通告、媒体发布等形式敦促涉案者主动交代,以及通过“村权监督微信群”等“互联网+”方式让老百姓参与监督,在加强新兴惠民领域监管方面做出了积极尝试。
有市场调研显示,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到2020年农村太阳能路灯需求量可能达到2200万盏。受访专家表示,这个巨大的市场大量涉及公共资金建设和采购,必须强化监管,防止出现权力寻租的空间。
多位受访参与查办案件的基层干部指出,类似太阳能路灯等新兴惠民项目中存在滋生腐败、损民问题,尚存风险点。
一是管理多头。例如,农村太阳能路灯实施业主多,涉及农委(能源办)、扶贫办、财政、住建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权管,但又因缺乏专业知识不会管,同时也缺乏部门协调机制、无法实现全程管到位。
在项目实施主体方面,除相关职能部门外,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工作队均可作为项目业主进行项目发包管理。在发包方式上,有的实行公开招标,有的实行询价采购,有的未经正规程序直接发包。在施工建设资质管理方面,有正规厂家组织施工,也有不具备资质的社会人员施工。各类业主对项目建设要求、程序在认识和执行上均存在一定偏差。
二是资金复杂。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多,有上级扶贫专项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发达地区帮扶资金、财政“一事一议”投入和部门自筹资金等,这些钱的使用和监管松紧程度各有不同,让个别想搞权钱交易的人找到了机会。
三是市价混乱。以当下农村太阳能路灯采购比较普遍的高杆太阳能路灯为例,市价每套从1000多元到数千元乃至万元不等。湘西此次清理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州太阳能路灯项目最高单价为每盏7200元,最低单价为每盏2800元,多数成交价在4000元至6000元间,个别乡镇、村自行建设采购的价格为每盏1500元。项目实施中标价究竟是贵了还是便宜了,仍然缺乏认定标准。
四是标准缺失。目前,国家层面或者行业内对于太阳能路灯缺乏统一权威的质量标准。一盏太阳能路灯应亮多久、该有多亮、后期保修和维护保养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没有准确参照系。
王明高等受访专家建议,应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太阳能路灯系列质量标准,选择推广优质节能产品,推出合理的行业指导性价格,强化推进专业机构竣工验收及接管审核。只有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落实监管责任,新兴惠民项目权钱交易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苏晓洲 张玉洁 刊于《瞭望》2018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