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委常委会定期“议廉”

2017-03-27  A+ A-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不容乐观、不容懈怠、不容漠视。”3月24日,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晖在市委常委会议“议廉”会上表示。今年来,永州市建立市委常委会议定期“议廉”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促进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永州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各级党委(党组)实行目标化管理。从今年开始,永州市委常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议廉”会,听取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上级党委和纪委重要工作安排部署、需要市委研究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汇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指导。

  据了解,“议廉”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市委书记主持,全体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参加,相关职能部门列席会议。“议廉”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向市委常委会作形势分析报告,每个常委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谈认识、提要求、出点子,并就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进行表态。市委书记在综合常委会成员发言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市委下一步工作部署。通过“议廉”,市委常委会成员针对形势分析报告涉及的各自分管范围内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抓好整改。(记者 邹仪 通讯员 陈卓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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